瞧瞧开发商的“躲猫猫”功夫
(2009-04-07 1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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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新疆奎屯蔡玉兰70岁老人4月4日到菜市场去买菜,大约15分钟后返回发现她住的房子已被拆掉。老人说自己不离开的理由是“与开发商的协商未达成”。事前,房地产公司已将她诉至法院。(《环球时报》4月6日)
房地产开发商等不及法院开庭审理,盯住蔡玉兰老人的行踪,仅一刻钟的工夫,便将她的住所变成一片废墟。如此拆迁“功夫”,举世罕见。对老人的遭遇,有人安慰(“等你走了再拆就不错了,总算捡了条命”),有人愤慨(“民权何在”),有人指责开发商(“就是拆你开发商也没这个权利”),有人说理(“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样的典故,真应该让我们的执法机关来学习一番”)。不过,在我看来,最经典的还数分析蔡玉兰老人房子“倒塌”的原因:“不是拆,是地震。”“我绝对相信是她家的狗和邻居的猫‘躲猫猫’时造成的。”
网友的调侃看似戏言,实则充满了睿智和洞见。没人相信猫狗戏耍时被对方撞到墙上,他们的魔力能达到足以将墙壁给撞到,更不可能把整座房屋给破坏成废墟。当然,除了大自然的地震和人为的破坏,猫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大约是没有这个能耐的。就人类而言,恐怕也只有房地产商对房屋对“喜新厌旧”,旨在破坏一个旧世界,还你一个新世界。所以,假如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躲猫猫”,再康健的房屋能不能变成一堆瓦砾,情形可就难说了。挡了开发商的采录,你怕你不搬迁,有本事你永远呆在家里不出门,只要离开房子片刻,保管让你家先破,看你(流)亡不亡!平心而论,像这样玩“躲猫猫”的开发商已经算是非常“仁慈”,倘若遇到连“躲猫猫”也懒得玩的主儿,愣是把被拆迁对象从房子里硬拖出来,当着你的面强拆,岂不是更加寒心?
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开发商的“躲猫猫”功夫用错了地方。法治社会,只有法院的判决才是真正的圣旨,拆迁居民的房屋,不管房屋是私有的还是租用的公房,只有法院的执法机构才有强行拆迁的权力,前提是法院的判决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突袭蔡玉兰老人房子的奎屯市这家开发商为例,他们撇开法院,独自和老人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躲过了被拆迁对象的视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房屋化作废墟,践踏了民权,也践踏了法律。如此说来,房地产商所谓的“躲猫猫”,不过是将法律当作儿戏,将民权当作草芥,可以随意蹂躏,因为这样的玩猫猫最终是在和法律躲猫猫,自己冒充法院当起了执法者!
开发商的“躲猫猫”功夫如此,并非天生的本领,而是后天环境造就的。谁是这类“躲猫猫”功夫的教练?借用一位网友的话可以来回答:“还没见过强拆不成功的,也没见过因强拆而被抓的。”有些单位的“躲猫猫”功夫“神奇”的原因,无非是无法才无天。欺负弱势群体不用支付基本的法律成本,违法的边际效用几近为零,而利益却如此丰厚,有“躲猫猫”的空隙不钻,对某些房地产商来说才是最傻的事情。现在,以房地产商为代表的强势群体,凭借经济实力的强势,根本不把像蔡玉兰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看在眼里,执法机关的失语(据称,迄今为止奎屯警方还在“调查”之中),躲猫猫的功夫不举世无双反倒不正常了。偌大一个世界,独自几个拳手在打擂,没有章法,没有裁判,何人敢不甘拜下风?!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406/00/5666AK7P00011229.html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4-6/XiKePingLun-QiaoQiaoKaiFaShangDe-DuoMaoMao-GongFu.htm
房地产开发商等不及法院开庭审理,盯住蔡玉兰老人的行踪,仅一刻钟的工夫,便将她的住所变成一片废墟。如此拆迁“功夫”,举世罕见。对老人的遭遇,有人安慰(“等你走了再拆就不错了,总算捡了条命”),有人愤慨(“民权何在”),有人指责开发商(“就是拆你开发商也没这个权利”),有人说理(“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样的典故,真应该让我们的执法机关来学习一番”)。不过,在我看来,最经典的还数分析蔡玉兰老人房子“倒塌”的原因:“不是拆,是地震。”“我绝对相信是她家的狗和邻居的猫‘躲猫猫’时造成的。”
网友的调侃看似戏言,实则充满了睿智和洞见。没人相信猫狗戏耍时被对方撞到墙上,他们的魔力能达到足以将墙壁给撞到,更不可能把整座房屋给破坏成废墟。当然,除了大自然的地震和人为的破坏,猫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大约是没有这个能耐的。就人类而言,恐怕也只有房地产商对房屋对“喜新厌旧”,旨在破坏一个旧世界,还你一个新世界。所以,假如是开发商和被拆迁户“躲猫猫”,再康健的房屋能不能变成一堆瓦砾,情形可就难说了。挡了开发商的采录,你怕你不搬迁,有本事你永远呆在家里不出门,只要离开房子片刻,保管让你家先破,看你(流)亡不亡!平心而论,像这样玩“躲猫猫”的开发商已经算是非常“仁慈”,倘若遇到连“躲猫猫”也懒得玩的主儿,愣是把被拆迁对象从房子里硬拖出来,当着你的面强拆,岂不是更加寒心?
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开发商的“躲猫猫”功夫用错了地方。法治社会,只有法院的判决才是真正的圣旨,拆迁居民的房屋,不管房屋是私有的还是租用的公房,只有法院的执法机构才有强行拆迁的权力,前提是法院的判决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以突袭蔡玉兰老人房子的奎屯市这家开发商为例,他们撇开法院,独自和老人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躲过了被拆迁对象的视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房屋化作废墟,践踏了民权,也践踏了法律。如此说来,房地产商所谓的“躲猫猫”,不过是将法律当作儿戏,将民权当作草芥,可以随意蹂躏,因为这样的玩猫猫最终是在和法律躲猫猫,自己冒充法院当起了执法者!
开发商的“躲猫猫”功夫如此,并非天生的本领,而是后天环境造就的。谁是这类“躲猫猫”功夫的教练?借用一位网友的话可以来回答:“还没见过强拆不成功的,也没见过因强拆而被抓的。”有些单位的“躲猫猫”功夫“神奇”的原因,无非是无法才无天。欺负弱势群体不用支付基本的法律成本,违法的边际效用几近为零,而利益却如此丰厚,有“躲猫猫”的空隙不钻,对某些房地产商来说才是最傻的事情。现在,以房地产商为代表的强势群体,凭借经济实力的强势,根本不把像蔡玉兰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看在眼里,执法机关的失语(据称,迄今为止奎屯警方还在“调查”之中),躲猫猫的功夫不举世无双反倒不正常了。偌大一个世界,独自几个拳手在打擂,没有章法,没有裁判,何人敢不甘拜下风?!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406/00/5666AK7P00011229.html
http://art.swust.edu.cn:1188/baokan/2009-4-6/XiKePingLun-QiaoQiaoKaiFaShangDe-DuoMaoMao-GongFu.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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