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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板服务”的实质在于谁是老板

(2008-09-17 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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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讨论孟连“7•19事件”的云南省委常委会上,省高层官员对基层干部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的现状深感忧虑,并严厉斥责。省委副书记李纪恒9月8日在云南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研讨班”上说,“一些基层干部甚至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异化,变成了‘为老板服务’”。(《中国青年报》9月17日)


“为人民服务”的口号,确实有点久违了;“为老板服务”的说法,发端于企业,蔓延到政界和学界,已然成为一种政坛新时尚。孟连事件,促使云南各级领导干部反思其中的教训。有种现象,值得关注:反思是上对下的批评和指责;批评“为老板服务”的不良官场习气,只是倡导“为人民服务”,却没有对“为老板服务”现象本身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为人民服务,对公务人员而言属于绝对真理;为老板服务,是真理的对立面——谬论吗?讨论这个话题,需要厘清的问题是,“老板”是谁,到底能不能为“老板”。


党政部门的“老板”是谁?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老板嘛,非每个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莫属了。时下流行的“老板”称号,也是按照这种逻辑称呼的。从理论上说,这样的“老板理论”没有错,起码从形态上看,符合事实。如果有错,错在一个很容易被人忽略的问题上,“老板”有没有老板?如果有的话,老板的老板究竟是谁?企业的老板何尝是终极老板,他们的“老板”是资金,没有资金的老板要么是皮包公司的老板,要么是曾经的老板。同样,党政机关的“老板”,安排工作、发号施令的时候,他们扮演的角色、行使的权力又何尝不是真正的老板?问题在于,党政部门一把手这些“老板”们也不是终极的老板,除了他们的顶头上司是更高的老板外,所有“官员老板”的终极老板是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所有公职人员的最大老板。老百姓的利益大于天,老百姓就是全体公务员的老板。得罪人民,就是得罪老板。如果所有党政部门的“老板”们都能以人民群众为真正的老板,还可能让真正的老板受气、受罪、受蒙蔽吗?


当下官场上盛行的“为老板服务”,又一种怎样的服务?他们只看到自己办公楼里的那个“老板”,只知道为眼前的这个老板服务,对这个“代理老板”言听计从,不惜出卖人格和尊严者也不爱少数。如果他们的“代理老板”的所作所为是完完全全地在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言听计从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一旦这些“代理老板”们真的误以为自己和自己的更高一个级别的“代理老板”就是真正的、终极的“老板”,官民关系也就发生了逆转,人民变成了官员的“打工仔”,“为老板服务”也就不再是为公众利益服务,而变成了为少数既得利益者不遗余力的服务。如此服务,出现云南省高层所总结的“有的干部习惯于浮在机关,热衷于迎来送往,忙碌于文山会海,深入群众少,对老百姓的事总是躲、推、拖”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这种现象,云南高层领导可否意识到自己就是被批判者的“老板”,正是因为他们将下属当成“打工仔”,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下属才将老百姓当成了“打工仔”?反思孟连事件,与其批评下属,不如从省委省政府的要员们以身作则做起。你们与群众为伍,还怕你们的“员工”们不将你们的“大老板”不当人看吗?


“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老板服务”,不过是个文字游戏,关键看人民和老板能否划等号,这才最关键。


新闻链接: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09/17/content_2359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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