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商的“灾难赔偿”要求过分吗?
(2008-09-09 1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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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谢亚龙执掌足协,今年国足的战绩可谓一塌糊涂。有人套用股市术语,将这一局面戏称为“国足崩盘”。城门失火,尚且殃及池鱼;国足连连惨败,所有的苦难也不会由他们独自品尝。在足球事业商业化的今天,国足“出师未捷身先死”,就经济损失而言,赞助商受到的“株连”最多。男足国家队和国奥队因分别在世界杯小组预赛和奥运会小组赛中被淘汰,导致赞助下半年没有任何比赛可以经营,却还需要付出合同款项。如此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赞助商们有两条途径可以选择:要么发挥大公无私的道义精神,继续赞助;要么先要求被赞助者给个说法,不能白白当冤大头。
上周,中国足协通过法律手段,向爱福克斯公司追讨5400万中超赞助款。现在,“中国之队”的赞助商瑞士盈方公司也向足协发难。鉴于国足今年表现太烂,他们要求扣除“中国之队”赞助款项1000万。(《重庆商报》2008年9月9日报道)
瑞士盈方公司向足协提出“灾难赔偿”,在网上引起震动。有人觉得赞助是一种商业性的合约行为,赞助有风险,不能因为中国足球败绩多多而单方面践约,一切应以合同为准;也有人认为国足的所作所为,没脸使用商家的赞助费,将接受的赞助费全部吐出来。还有人认为赞助商选择赞助对象不明智,国足历来表现都差劲,赞助商自愿拿钱打水漂是自己咎由自取,求求赞助商为了中国人民,请不要再赞助中国足协了,起码10年之内不要赞助。而处于灾难赔偿漩涡中心的中国足协方面,表示会考虑这个要求,但绝不会同意如此高额的扣款。
赞助商向足协提出的“灾难赔偿”是否过分,除非双方对簿公堂,由法院裁定,坊间的议论,只能表达各自的一种意见。外人无法了解赞助商和中国足协签订的赞助协约中,如何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规定不论国足等球队的战绩如何,赞助商必须无条件足额支付赞助费,那么,瑞士盈方公司的这个“灾难赔偿”不仅势利,而且耍赖。当然,商家斥巨资赞助一支球队,绝不是财政拨款,追求的是商业利益。除非盈方是财大气粗、头脑简单、毫无风险意识和经验的企业,通常来说,赞助协议中应该有双方的违约事项方面的条款。如果盈方的“灾难赔偿”有理有据,则这个诉求也就无所谓过分之说了。从中国足协的缄默猜测,双方的赞助很可能对国足等球队的战绩有一定要求。
赞助商的“灾难赔偿”,开创是世界先河还是中国先河,有待考证。不过,这个索赔事件本身给赞助商和被赞助的体育机构敲响了警钟。对赞助商而言,体育竞技如同股市,其中的风险较大,入“市”前一定要慎重行事,选好“绩优股”的赞助对象。就体育机构来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拿了赞助商提供的资金,不专心做好训练,不拿出一点成绩,既愧对纳税人也愧对商家的希冀,遭遇“灾难赔偿”,尴尬的只能是自己。
足协遭遇的“灾难赔偿”,是一个中国足球耻辱性的标本,国足队员在台下牛气哄哄没用,有本事把能耐用在赛场上,这是消弭“灾难赔偿”的最好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