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周立太在其博客上撰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用极端的字眼辱骂自己曾帮助过的农民工,指责讨薪成功后很多农民工立刻开溜,全然不理律师费一事。这种破口大骂引来网友热议,有质疑农民工过河拆桥的,也有指责该律师的。(《新快报》8月24日报道)
早在2004年,周立太就成了一个有争议的律师:从义务、甚至倒贴钱为民工维权打官司,到有偿收费打官司不说,还事先申请财产保全,和拿到赔款的农民工打官司。于是,周立太究竟是“刁民”还是农民工的“保护神”,“周立太难题”的说法,成为媒体讨论的热点。
这次,周立太面对拿到赔款开溜的农民工,用“狗日的”之类的污辱性语言,公开破口大骂,招致舆论的争议,是笃定的事情。
周立太骂人,有他的资格。律师职业,决定了周立太和他的律师团队需要自负盈亏。填不饱肚子,怎么可能工作,当然也就无从谈起专替农民工服务了。更何况,周立太在接手代理官司之前,已经和委托人有分成协约,打赢官司,他有权依法拿走属于他的那部分钱。这次,几十个农民工拿到70万元的赔偿后,没有如约给周立太7万元的代理费溜之大吉,作为受害者的律师们,气愤之极,进而骂上几句,可以理解。这是律师骂人的“是”。
然而,这次周律师的开骂,却又有不敢恭维之处。骂人需要讲究个“度”,有失身份的骂,或者说将“骂”变成辱骂,难免有侮辱人格的嫌疑(当然,周立太显然不认为开溜的这些民工有人格尊严)。律师职业之所以受人尊敬,除了他们是维护人间正义的某种化身之外,更与他们的基本素质有关。遇到不守信誉的客户,私下骂几句娘,无伤大雅。不过,在博客上公开辱骂,解气固然解气,怎奈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不说,也降低了律师行业的声誉。这是第一个“非”。
农民工开溜,周律师是否分析过原因?不错,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身上还有某种狡黠成分。问题在于,这是造成农民工开溜的前提吗?从周立太近年来的遭遇看,胜诉后的农民工“逃债”的真不少,是中国的农民工中无赖太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把他们逼成“无赖”的?周律师辩护费的收费标准具体是多少,不清楚。不过,导致这起辱骂事件的费用,70万元的赔偿,律师代替费就占了7万元,刚好10%。对于六十多个农民工而言,这笔费用是否有点难以接受?并且,讨回的这70万元,是企业拖欠农民工的钱,实际欠的钱更多。周立太的律师团队从农民工的血汗钱中分走十分之一,是不是“吓跑”农民工的原因之一?律师不能趁火打劫,10%的收费标准,尤其是从农民工的血汗钱中“挖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吓跑”农民工也就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这是第二个“非”。
诚如有人所说,中国特殊的社会状况,遂使周立太成名。如果中国的拖欠薪金问题不复存在,周立太们还有生存的土壤吗?农民工是周立太的衣食父母,一个“父母”不好,发牢骚可以,起诉维权可以,赤裸裸的辱骂,还是不要为好。建议周律师,还是依法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