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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在京遭逐后怎样

(2007-05-18 10:00:56)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9家建筑企业被逐出京城。17日,北京市建委通报批评了18家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企业,其中,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土木工程公司等9家企业被禁止在京承接任何新工程。(《北京晨报》2007年5月18日报道)


针对信誉严重欠佳的企业,北京市建委“挥泪斩马谡”,首次将9家建筑企业驱逐出京城,另有9家“候补委员”,以观后效。扫地出城,不让这些拿农民工权益当儿戏的企业破坏首都建筑市场的声誉,这样的“铁手腕”,在京城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拍手称快,民众也为之叫好。


浏览这则报道的瞬间,脑子里忽然想起了鲁迅评论《玩偶之家》的一篇杂文:《娜拉走后怎样?》这些遭驱逐的建筑企业,他们会怎样?


不愿意当丈夫的玩偶,独立的欲望强烈,是娜拉离家出走的原因。小说家的任务,在于完成冲突情节的构想,剩下的留给读者去思考;现实主义的鲁迅,顺着易卜生的思绪往下想,新的冲突被发现:没有了经济来源的娜拉,出走了,最终还得乖乖回到她先前生活的元点。在她那个时代,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余地。
现在这些不良有记录的建筑企业,他们遭逐之后,会有几种选择呢?


第一种选择,“凤凰涅槃”。这是最理想的一种选择,难度也最大。一个企业,有过不良记录,被管理部门点名批评,甚至处罚过,并不可怕。只要知耻,能够痛改前非,重新做事,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要不了几年,便可以获得“新生”。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如果是有客观原因,虽说违法,至少证明该企业的良知尚存,有悔过自新的可能。但愿刚遭北京市建委驱逐的这九家建筑企业,都能有凤凰涅槃的勇气,作个遵纪守法、以人为本的好榜样。


第二种选择,“乔迁新居”。这是另类的“孟母三迁”。我欠薪怎么啦,能节约资金,暂时损害农民工一点权益,多大的事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中国这么大,不是每个地方都敢对欠薪企业下“逐客令”的。北京不是断了咱的活路吗,咱到全国其它省份寻找新“根据地”,开辟新“战场”,等到全国的省份赖个遍,我们的企业早就挤进“世界五百强”了,到时要么建委惹不起,要么我们出点赞助,“名誉”就买回了。这类企业,喜欢“乔迁新居”,驱逐他们,和将污染企业从城内移到乡下没啥区别。


第三种选择,“乔装改扮”。马甲时代,“脸”换得,难道企业的执照换不得?你赶我们走,我不走,又能怎么样?现在这个企业名字不是有点声名狼藉了吗?好办,原地不动,注销掉它,另请一个人出马注册新的公司,我“垂帘听政”就是,企业还是我说了算,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就拖欠,无非是拖欠要讲究点艺术性,不弄到遭“流放”的地步就成。京城的市场大,利润可观,个别遭逐的企业,用“乔装改扮”的办法赖在京城,并非没有这种可能。


娜拉出走后的选择余地可怜得很。不良企业遭逐,选择的余地不小,可得提防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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