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酒业向北京中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商务部举行“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宝丰酒业认为,该评比活动限制了企业间通过市场进行的公平竞争,且商务部有悖于关于严禁开展对企业进行评比活动的规定。(《中国青年报》5月15日)
宝丰酒业敢于叫板商业部的勇气,令人钦佩。报道中说,贵州董酒、武汉黄鹤楼酒两家酒厂,也在准备提出同样的诉讼。只要法院受理,不管最终法院的判决如何,“中国畅销名酒”、“中国名酒”评定活动本身的合法性,仍将受到质疑。
为评定名酒,想必商业部也该成立专门的机构,其具体的名称,暂时无从得知。这里,我们不妨将之称作“酒评组”。确定了名称,接下来便是辨析这个“酒评组”,究竟是义务替中国白酒企业服务,还是在趁机捞钱的问题。如果是义务的,几年间搞一次评定,已经足够了。虽说中国的白酒企业多如牛毛,但是,真正能够得上“中国名酒”的酒厂,毕竟屈指可数。这么多年,能得到国人公认的也就茅台、五粮液、汾酒等几个品牌。即便有后来者,能够“十年磨一剑”,产生一种新的“中国名酒”,已经难能可贵了。令人琢磨不透的是,商业部先后推出“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的评定活动,显然有“重复劳动”之嫌。有道是,无利不起五更。那么,商业部乐此不疲举办名酒评定之类的活动,有无好处,他们心知肚明,老百姓也不弱智。
牙防组到了,“酒评组”还活跃着,其年寿几何,无疑是我们最关注的。“第六届中国名酒”几个字,其实早已告诉我们,这个活动,延续了至少六年,比牙防组“年轻”不了多少。它之所以没有被质疑,无非是白酒消费者没有较真、舆论没有抨击它而已。如果“酒评组”和牙防组同样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想必它早收场了。
不无讽刺意味的是,起诉商业部的宝丰酒业公司,恰恰曾经是“中国名酒”评定的既得利益者。我喝过宝丰酒,觉得味道一般(也许是喝的该酒的档次不够高)。宝丰酒这个“中国名酒”的荣誉,是评定出来的,而非消费者喝出来的。可以说,绝大多数包装盒上打着“中国名酒”招牌的白酒产品,都是某些机构评定的,和消费者的认可,关系不大。从宝丰酒业公司起诉的理由看,他们没有参加,也就没有得奖。值得注意的是,宝丰酒业自称因为其它原因没能参加,我疑心是该企业不愿支付参评费用,甚至承受不了参评费,才放弃参评。所以,该公司只声讨商务部举行的本次“中国畅销名酒”和“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并不追究前几届的评定违法。其矛盾心态,可见一斑。
如此说来,“酒评组”就不该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牙防组倒了,它也趁早关门,接受专项调查、审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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