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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为什么老揪于丹的错”

(2007-05-03 12:22:20)
本来,针对于丹书中差错的批评,刚刚趋于冷却。5月3 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发表了北京学者赵勇先生的评论文章《为什么老纠于丹的错》,再次挑起了争论。

于丹的课和书中有错,谁也否认不了,《为什么老纠于丹的错》的作者,同样明白这一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诠释圣贤言论的于丹,出错并不奇怪,也不丢人。赵勇先生的这个观点,笔者举双手赞成。不过,许是赵先生过于偏袒于丹教授了,忘记了“有错必究”这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他看来,“《百家讲坛》自改版以来,火起来的学者已有好几个,为什么其他几人的‘纠错书’不多,却偏偏盯着于丹不放?”赵先生借俗语“无错不成书”辩解说,“所以讲错了写错了印错了其实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为此,对于于丹把孔老夫子的“小人”解释成了“小孩子”这种“十足的硬伤”,他依然坚持认为,“纠这样的错其实意思不大。”

我的疑问是,有错不究,或者只是指出来不作批评,便对吗?

去年,电视明星学者余秋雨先生也是在央视上读错了字。面对观众的批评和质疑,余先生也是不以为然,一句“多大的事啊,就用炮轰。”显然,秋雨先生是在嗔怪观众,为何总和他过不去,把他的一点“短处”,放大了不算完,还要当成“烧饼”翻过来倒过去的烤。于丹女士的度量,比余先生要大一些。相反,倒是赵勇先生这个旁观者,对观众的挑剔,“看不惯”了,站出来质问“为什么老揪于丹的错”?

于丹的“心得”,对电视观众确有启迪;对《论语》、《庄子》的传播,有积极意义。这一点,没人能否定。但是,赵先生忽略了一个常识:于丹是靠电视捧红的,她是电视明星学者。公众认识于丹、接受于丹、崇拜于丹,不是因为于丹本人有什么特殊的才华,而是和她凭借的媒介有关。公众对于明星学者,比一般的学者更为苛刻,因为他们是公众心目中的偶像,而偶像是不该犯错的。所以,对于明星学者的差错,斤斤计较,也就不难理解了。

中新社2007年2月3日的消息说,专家称中国报刊语言差错处于建国后最严重阶段。新闻出版总署将2007年作为新闻出版行业“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旨在鼓励纠错。前段时间,朱军误把“令尊”当“家父”,闹得沸沸扬扬。在公众对媒体差错耿耿于怀的今天,媒体的差错率反而呈直线上升趋势,如果对于丹、余秋雨、朱军等电视明星的差错“既往不咎”,其后果如何,不知作为学者的赵勇先生,可否认真考虑过?

电视媒体,是一个危险的讲台,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长篇大论讲述一个话题,很难不出现差错。有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满不在乎,或者拒绝认错。作为电视观众(书籍的读者),和明星学者的差错较真,是切实为维护《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尊严,比袒护错误,不知要明智多少。相反,那些公开主张要容忍名人错误的学者,无异于在纵容错误,叫板于《通用语言文字法》。如此一来,我反倒弄糊涂了,公众老揪于丹(余秋雨、朱军)的错,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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