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社会调查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66.6%的受访者认为,我国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状况“让人担忧”,63.4%的人认为“合理狩猎的前提是把野生动物的情况监测清楚”,61.2%的人认为“林业部门应该公开可狩猎物种的数量和分布”。(《中国青年报》10月9日)
8月,国家林业局拍卖国际狩猎野生动物的新闻,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最终促成了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开展这项调查。平心而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816人的有效调查对象,不论是调查结果的真实度,还是说服力,显然差了点。只要获取的数据真实可信,并不妨碍我们从中解读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为何将近七成的受访者对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状况表示担忧?这种担忧不能得到一个有信服力的答案,如何让这些人对国家林业局的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决定释然?其实,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没办法不为之担忧。这是因为,曾几何时,不论是教科书,还是广播电视和报纸,包括许多山区刷写的标语,哪个不是告诉国人,野生动物非常珍贵,需要受到保护?不听劝告者将有什么下场?我们每每被告知,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有针对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自不待言,即便通用的《刑法》,其中也对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按照受法律保护的级别不同,明确规定了处罚标准。
法律、教科书和媒介宣传,给公民灌输的是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理念。经过多年的积淀,这种理念不敢说已经根深蒂固了,起码也深入人心,变成了一种常识:谁对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撒野,这样的人,从精神上说可耻,从经济上说必须受损(赔偿),甚至被判刑。观念的东西一经形成,想改变它,谈何容易?可想而知,国家林业局,人们心目中野生动物保护的最高权力机关,或者说,珍奇野生动物的总监护人,突然宣布允许国际机构猎杀一批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即便猎杀的数量只有一只,如果公众无动于衷,那才是最可悲的,因为数十年的野生动物教育,全是彻底失败了。幸好,公众愤怒,舆论谴责,这该是国家林业局最感欣慰的,而不是觉得没面子。
遗憾的是,对于拍卖狩猎权,国家林业局坚持“和国际接轨”。然而,该局忘记了,不是每个国家都是野生动物的富国,中国更不是。和国际接轨,也就不是别人干什么,我也效仿,就算接轨了。果真如此,试问别人作出决策前,需要问计于民,为什么我们这里不顾民意的反对,硬要“接轨”?可见,有些时候,接轨不过是个托词罢了,其实质是,对我有利者,哪怕违规也要接;对我不利者,哪怕再正当,也不去接。9月28日,国家林业局老调重谈,森林公安局长杜永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狩猎权拍卖,一是依法办事,二是依照国际惯例。
公众的担忧,表明国人的动物保护意识提高;国家林业局还在坚持拍卖狩猎权合法,说明他们猎杀野生动物的“雄心”不死。我国那么多动物园还缺乏二级以上的野生动物,与其给国际机构猎杀,还不如分给各地的动物园饲养。
国家林业部门,还是尊重一些民意,少一些“接轨”的高调为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