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日资企业宁波唯益路服饰整理有限公司打工的女职员,因提前去吃饭,被日本籍主管岗部打了头部,其中一个打工妹的耳朵被打成右耳中度感音神经性耳聋。记者昨天在对此事采访时,被扣在会议室长达10多分钟,不让离开。(《现代金报》2006年4月29日)
相信任何一个看到这个消息的中国人,心里都不是滋味。在中国的土地上,作为“客人”的某些日本人,竟然不止一次地对中国员工拳打脚踢,竟然大摇大摆地集体到中国“买春”,敢问哪个国家的人敢在国外的土地上如此嚣张?为什么中国人普遍厌恶日本人,不是中国“仇富”,而是自以为是富人的某些日本国民,他们以重重手段在欺凌中国公民。
从宁波中国女工遭日本籍主管扇耳光事件中,我想,我们是该自问一下,为什么日本人敢于屡屡在中国欺侮中国人?如果是在日本的中资企业,中国籍的主管扇日本员工的耳光,日本人该有什么样的反应?
中国人在自家门口成了被欺侮的对象,原因很多。就这起事件看,我们承认,是我们的打工妹违规提前下班,但是,中国女职员的“错”,即便按照“唯益路”公司的章程,也断然不至于遭受扇耳光的“极刑”呀。
中国人受日本人的欺侮,我觉得是中国的职能部门对在华的日本人,过于“娇生惯养”了。日资企业在中国不止一次对中国员工大打出手,很少见到当地公安机关过问。以宁波事件为例,打人的岗部,打完人后,便被公司调走了,去了何地也成了公司“机密”。我在想,即便是中国人打了自己的同胞,公安机关还要对施暴者拘留审查,然后按照法律处罚呢。为什么日资公司的主管打人后,宁波警方没有调查此事?也许,是挨打的女工没有报案。现在媒体曝光了,宁波警方是不是该立即过问此事,但愿4月30日上的媒体上,有这样的后续新闻。只有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施暴的日本主管,才是最好的教育日本公民遵守中国法律的最佳办法。如果中国警方坚持“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则,宁肯缺位也不愿承担可能引发的国际纠纷,那么,很可能以后还有别的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挨打。日本的企业不穷,打人的日本主管也不穷,打人后赔几千元人民币,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受伤害的中国公民需要得到经济赔偿,但是,我们的人格、国格,更需要赔偿,那就是不能用金钱摆平的依法惩治!
日本公司来华投资,我们欢迎。不过,日本公司的主管在中国行凶,我们不应该沉默,不应该和解。我们的政府,只要还承认以人为本,爱民就当是最核心的内容。咱们的国民挨打了,焉能轻易失语?
28日,日本苦行僧岩田隆造来华谢罪之行抵渝,面朝“重庆人民解放纪念碑”,跪下、叩首,他以自己的方式,向曾遭受日军迫害的中国人民谢罪。去年,他开始了谢罪之旅,目前,已经到达了北京、天津、南京和上海,走遍大半个中国谢罪。(《重庆晨报》4月29日)
如果所有的日本公民都像岩田隆造这样虔诚,中国人还至于厌恶日本人,还至于挨打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