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险登山,一开始,许多人曾表示担心,包括万科股票投资者、证券主管部门、万科同仁、亲朋好友,其中一些中小股东的理由:我们投资万科,你董事长怎么能置我们投资者的利益不顾去冒险呢?万一出事,股票下跌损失谁弥补?
我的回答:经营企业,做上市公司董事长是我的职业,探险登山是我的个人爱好,职业是谋生手段,正因为职业上成功,才能满足个人向往的爱好,而不是相反。所以我曾公开申明:个人登山同万科无关。既然登山是个人的事,同万科无关,怎么可能让万科出钱呢?
说到知情权,虽然登山是个人的事,我认为有必要在进山前告知,好让担心者提前出手股票。自99年登雪山,一直是这样做的。
自2003年登顶珠峰,社会上,包括证卷市场,把我的登山探险看成是勇于攀登、永远向上的万科精神象征,把我同英国喜欢冒险的成功企业家、布兰森相提并论。我不否认,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但仍然坚持登雪山是个人的事,同万科没有直接关系,尽管在抵达南北极点的时候,我都展现了万科司旗。
在完成“7+2”最后一站——徒步抵达南极,万科是介入了,因为这一站不是纯粹的探险,而是和公益活动结合起来(为广西崇左保护白头叶猴筹款),筹款活动中万科的员工贡献了很多义工。万科该出钱了吧。实际上,探险活动是由香港华润集团、中国移动来赞助的。你看到老王做的“我能”广告了吗?这是赞助的条款之一。广告费是七位数字的,而南极探险,一个人的费用是人民币45万,但余下的钱老王分文没取,用作公益活动,保护濒临灭绝的白头叶猴。
回到我的反问:如果公司不出钱,提问者有要出的意思吗?如果有此心意,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广西崇左潘文石教授主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
注:股东版回应:
股东委屈呀。你王石有工资、有奖金、有股权激励,还总说登山是你自己的事情与万科无关,可是我们的股价却会因你上上下下而跌跌浮浮。你玩得多工作的投入就很难深入,我们担心自己的投资被注水,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用了大伙的投资去爬山、下海和旅游。你出色,钱只要你能赚回来,你先用用自己乐乐,我们也不反对,只是希望知道实情,问问,不成???我们也许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你出了钱,为什么不能有知情权???我们关心的是我们的投资,不是你个人呢。别自作多情地太敏感。你的这个回答很成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闪烁其词,只会落个“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值得。
另外,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博客,是不是可以如你这样随心所欲写着玩?希望王董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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