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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住宅装修合同推行阻力大

(2015-01-17 11:51:38)
标签:

房产

财经

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新修订的《天津市住宅装修合同》从今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旧版合同废止,但记者昨日暗访市场发现,新版合同使用情况并不乐观——

   新版住宅装修合同推行阻力大

本报记者 刘英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的的一件大事儿,投入高,专业性强,还易造成纠分,多花“冤枉钱”。本市今年启用的新修订的《天津市住宅装修合同》将给不良装修商家套上“紧箍咒”,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维权。但是从目前来看,新版住宅装修合同使用情况不佳。

 昨天在白堤路和西湖道附近的多家家装公司,记者看到设计师展示的家装合同都是印有“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JF-2005-011或者是JF-2011-015)。当被问及怎么还用旧版合同时,工作人员解释说,新版合同还没有拿到手,过些天可能用新的。针对新合同增加了“总造价在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的规定,多位正规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情。他们认为前期无法准确预估总价,特别是水电改造费用清算很复杂,到后期实际增加费用很自然。只有一位设计师告诉记者:“我们公司会口头承诺总费用不超过原价的15%,如果客户不放心,我尽力安排写在合同条款中“。

  本市家居商会人士指出,本市从去年10月起就开始推行新旧合同的接轨,从今年起旧版合同一律作废。新版合同特别规定,总造价在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这有助于遏止不规范的家装公司用低价手段抢客源,然后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收费项目。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就曾接到过读者设诉。河东区居民周大爷看中了一家装修公司报出的3.5万元低价装修“套餐”,没料到施工从水电改造开始不断被要求增加费用,最后结账费用为5.5万元,超出原报价57%。据了解,除了对于“收费陷阱”有所遏止外,新版合同还增加了隐蔽工程验收,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调整,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权。同时,专业人士也提示消费者对于一些不正规的装修工程队揽活,缺少专业经验的普通市民还是要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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