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二套房贷公积金上限70万元

(2014-01-22 00:29:44)
标签:

房产

二套房贷公积金上限70万元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付雅稚)新年伊始,一些属于改善型需求的市民“卖旧买新”,他们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回答了其中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些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房后,想改善住房环境,打算把这套房卖了再买一套,不知再次申请是否有条件限制。对此,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指出,再购房仍属于二套房,贷款申请人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市民一人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市民一人申请且申请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夫妻共同申请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