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何用配偶公积金共同还贷
(2012-10-17 08:56:10)| 标签: 财经 | 
婚后如何用配偶公积金共同还贷
问:结婚前我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婚后可以让我妻子共同还贷吗?该怎么办理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您可以去贷款办理银行增加您爱人相关信息的登记,与您爱人共同偿还贷款。偿还贷款提取您和您爱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顺序依次为:借款人按月住房补贴、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配偶按月住房补贴、配偶补充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配偶住房公积金。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毕,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资金,各账户至少保留1元余额。
问:我打算买一套商品房,和我爱人共同公积金贷款,请问我和我爱人需要携带什么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您和您爱人共同贷款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2)结婚证及复印件3份;(3)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4)借款人及配偶正楷人名章;(5)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2份;(6)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7)《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8)《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9)《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复印件2份;(10)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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