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隐形收费”项目如何管理
(2012-02-17 02: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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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银行“隐形收费”项目如何管理
本报记者 刘英潮 实习生 阎子怡 韩冰洋
针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国家三部委近日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4月1日起,各银行将对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尽管本市多家银行表示将按照总行通知落实相关举措,但是一些市民对新规出台反应平静,特别是一些“隐形收费”项目仍引起人们质疑。
(一)银行和市民对新规反应不一
据悉,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并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向社会公示,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后纳入收费价目名录并上网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各银行3月底前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从4月1日起,一律按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
本市多家银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积极落实管理部门的新规,一些银行已经分类开展收费项目的自查。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多家银行已经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营业大厅内公示了部分常用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过记者在银行网点调查时发现,许多市民对管理部门的“重拳”出击反应比较平静。一些市民表示实在弄不懂哪些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哪些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相比去年7月,多家银行按相关规定免除密码重置费等34项服务收费,而此次到底有多少项目“让利”于消费者,通知中并未明确指出。
(二)部分“隐形收费”对客户不公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众多市民对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年费等费用较为关注。此外,还有市民表示对信用卡罚息、未交易成功业务收费等“隐形收费”问题的不满,希望解决其中涉及的对消费者不公的问题。
消费者周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刷信用卡购买了一部手机,买回家两天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就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在办理退款时遇到了问题。退货款要在15个工作日内才能由银行划到信用卡上,这样不仅占用了信用额度,还跨越了信用卡的一个还款周期。而银行要求她必须先还上这笔款项,否则过了还款日期后要承担罚息。银行人士还解释说退款过程需要经过商户、收单行、发卡行等几个机构结算程序,具体需要多少时间还要视各环节的工作效率而定。对此,周女士认为是银行内部退款流程造成了她可能面临罚息的境地,责任根源在银行和商家之间,一旦出现罚息是对持卡人的不公,是银行变相增加了收费项目。此外,还有客户反映说,一些银行的跨行转账交易失败后,不退还客户手续费。银行方面声称客户已经占用了银行资源进行汇款,所以手续费不能退。
一些业内人士也私下表示:尽管银监会要求银行“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商业银行往往从自身经营角度出发认为一些服务项目“占用了资源,提供了服务”就应该收费。而对于一些银行的服务是否是“实质性”,收费项目是否对客户公平,则缺少第三方的判定。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就会有一些隐型收费在公示价目表之外如信马由缰,不受管束。
(三)市民热盼银行提升服务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一再表示自己并非一味要求享受银行的免费服务,而是衷心希望银行能提升服务水平。
市民周大爷告诉记者说,他们老年人经常记不住自己账号密码,以前要花钱改密码,去年以来银行对此不再收费了,不过他感到银行人员服务态度差了很多。工作人员说柜台不予办理银行卡修改密码业务,让他去自助机器前自行办理,但老人不会操作机器还是要找人帮忙。工作人员的推脱态度让他很生气。而对于银行的收费涨价行为,一些市民也质疑银行服务是否相应提高。
尽管管理部门的新规要求银行”如要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网站进行公示,必要时应采用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相关金融消费者;如要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则应至少于执行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但是业内人士也承认这种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消费者只能是被动接受的,并没有参与制订和修改的权利。一些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如果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有较多选择,可以选择到“质价相符”的机构去享受服务,但是如果形成了行业垄断,则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质价不对等的服务。因此,银行收费的“治乱”之路,不仅要从更深层面上解决,而且为提高银行服务质量要引入更积极的社会监督机制。
本报记者 刘英潮 实习生 阎子怡 韩冰洋
针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国家三部委近日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4月1日起,各银行将对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尽管本市多家银行表示将按照总行通知落实相关举措,但是一些市民对新规出台反应平静,特别是一些“隐形收费”项目仍引起人们质疑。
(一)银行和市民对新规反应不一
据悉,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严格对照相关规定据实收费,并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应在每次制定或调整价格前向社会公示,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后纳入收费价目名录并上网公布,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各项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各银行3月底前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从4月1日起,一律按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
本市多家银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积极落实管理部门的新规,一些银行已经分类开展收费项目的自查。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多家银行已经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营业大厅内公示了部分常用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过记者在银行网点调查时发现,许多市民对管理部门的“重拳”出击反应比较平静。一些市民表示实在弄不懂哪些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哪些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相比去年7月,多家银行按相关规定免除密码重置费等34项服务收费,而此次到底有多少项目“让利”于消费者,通知中并未明确指出。
(二)部分“隐形收费”对客户不公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众多市民对小额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年费等费用较为关注。此外,还有市民表示对信用卡罚息、未交易成功业务收费等“隐形收费”问题的不满,希望解决其中涉及的对消费者不公的问题。
消费者周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刷信用卡购买了一部手机,买回家两天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就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在办理退款时遇到了问题。退货款要在15个工作日内才能由银行划到信用卡上,这样不仅占用了信用额度,还跨越了信用卡的一个还款周期。而银行要求她必须先还上这笔款项,否则过了还款日期后要承担罚息。银行人士还解释说退款过程需要经过商户、收单行、发卡行等几个机构结算程序,具体需要多少时间还要视各环节的工作效率而定。对此,周女士认为是银行内部退款流程造成了她可能面临罚息的境地,责任根源在银行和商家之间,一旦出现罚息是对持卡人的不公,是银行变相增加了收费项目。此外,还有客户反映说,一些银行的跨行转账交易失败后,不退还客户手续费。银行方面声称客户已经占用了银行资源进行汇款,所以手续费不能退。
一些业内人士也私下表示:尽管银监会要求银行“服务收费应合乎质价相符原则,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商业银行往往从自身经营角度出发认为一些服务项目“占用了资源,提供了服务”就应该收费。而对于一些银行的服务是否是“实质性”,收费项目是否对客户公平,则缺少第三方的判定。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就会有一些隐型收费在公示价目表之外如信马由缰,不受管束。
(三)市民热盼银行提升服务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一再表示自己并非一味要求享受银行的免费服务,而是衷心希望银行能提升服务水平。
市民周大爷告诉记者说,他们老年人经常记不住自己账号密码,以前要花钱改密码,去年以来银行对此不再收费了,不过他感到银行人员服务态度差了很多。工作人员说柜台不予办理银行卡修改密码业务,让他去自助机器前自行办理,但老人不会操作机器还是要找人帮忙。工作人员的推脱态度让他很生气。而对于银行的收费涨价行为,一些市民也质疑银行服务是否相应提高。
尽管管理部门的新规要求银行”如要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3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网站进行公示,必要时应采用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相关金融消费者;如要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则应至少于执行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但是业内人士也承认这种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消费者只能是被动接受的,并没有参与制订和修改的权利。一些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如果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有较多选择,可以选择到“质价相符”的机构去享受服务,但是如果形成了行业垄断,则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质价不对等的服务。因此,银行收费的“治乱”之路,不仅要从更深层面上解决,而且为提高银行服务质量要引入更积极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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