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吴梅 陈祖愿 王莹)记者今天上午从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去年全年本市累计监管二手房49836套,监管面积386.19万平方米,监管总金额达180亿元。市国土房管部门人士提示买卖二手房的市民要牢记交易要点,以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为保障房屋交易资金安全,本市早在2005年就由房管部门专门成立了资金监管部门,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为二手房屋交易当事人提供完全免费的、自愿性质的资金监管服务。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房地产交易条例》明确规定了本市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公产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三项制度。本市还通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与银行结算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实现了有机同步互联。截至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了16家银行1300余个银行网点和21个区县交易中心的网络同步,实现了网上打印合同、交易资金监管、产权登记发证和交易资金结算的联网操作。在实行全免费监管的基础上,还将监管期间产生的利息也返还当事人,同时还实行了贷款“一条龙”服务,多样化的资金结算服务,房款、税费捆绑式监管服务等措施。
为更好推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市国土房管部门提示交易双方:买方如有贷款请及时将“他项权证”递送至申贷银行,便于快速进入下一监管环节,节省办理时间。此外,交易双方都要仔细核实房产买卖合同内容,特别是要在核实收款方和收款账号后,再签字确认。买方应当将购房款存入买卖合同载明的存款账户中。卖方的收款存折必须自己持有,特别是不能交给中介机构,密码一定不能外泄。交易双方要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留存本人真实有效、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