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吴梅 殷婕)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03年我市建立商品房维修资金统一管理制度以来,截至2007年底,全市7460万平方米,2372个项目,63万套商品住宅已按套建立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分户账,建立了“房屋养老金”53.36亿元。本市还投入445.8万元维修资金,对28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屋面、电梯、水泵等进行更新、修缮,8765余户业主直接受益。
据悉,随着商品住宅使用年限的延长,房屋维修需求逐年增加,屋顶、排水、电梯、水泵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已经成为关系广大购房业主的问题。管理部门推出了维护业主公共利益的《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同时还推出了一些便民举措,使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切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每年为全市缴存维修资金业主寄送“结存单”和实现网上查询,向业主及时准确公布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利息收入、维修资金使用支出等情况,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业主集体决策、自主监督的公共意识;编制《天津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参考价格》,解决业主因房屋维修市场不规范导致大修、更新改造方案确认争议大等难题,使受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非专业人员对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工艺流程、预期成本及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满足业主维修需求;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勘查和科学制定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发出通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雨季前屋面防漏、冬季运行设备监测等应季查勘服务,逐步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系统筹建住宅房屋“健康档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日常养管措施,超前制定大修计划,合理安排维修周期,促进房屋常住常新、保值增值。
此外,为了切实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主管部门还对2003年以前开发建设的“早期商品房”维修资金进行追缴,目前已累计追缴维修资金近3亿元,为2120万平方米、15万套“早期商品房”的维修养护奠定了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