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将停止使用
本报讯(
记者
刘英潮
据悉,自2006年9月19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联合发行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住房公积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于一体,不仅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而且具有银行储蓄账户存取款、转账及消费等功能。职工通过这些功能获得了更为优质的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业务服务。通过两个账户功能的结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建设银行将提取资金转存至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可以办理取款或直接消费。截至目前,已有5万余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龙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也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必需要件。2007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工作,原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也将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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