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切莫逼良为娼
(2009-03-22 0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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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业观察 |
近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家电下乡的平板电视限价,将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我认为这是一个理性、明智的决定。
2007年10月,家电下乡工程启动之初,我即针对平板电视和CRT电视的不同,提出应该实行价格“双轨制”,CRT电视限价2000元,平板电视限价3000元。
我提出这样的建议有多重考虑。首先,CRT电视和平板电视存在巨大的价格差。以当时主流CRT电视(29英寸)和主流平板电视(37英寸)相比,价格差在4000元以上(现在平均价格差也在2000元以上)。如果不管什么电视均按2000元为限价,则意味着两个结果:第一,平板电视根本下不去,当时27英寸平板电视主流价格也在3000元以上。第二,下去的平板电视一定是非常低端的产品,否则价格压不下来。
其次,我认为有关部门在决策家电下乡时候存在一个极端错误的思维,那就是一味压价。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替农民兄弟压价是做了一件好事,他们没有想到,企业利润得不到保证必然以次充好,而农民只能买到廉价的低端产品。这种担心已经出现,很多地方家电下乡已经成为“假冒伪劣”下乡的幌子。
我提出平板电视限价3000元,当然也有考虑平板电视价格下降较快,以及农村消费者购买力提升较快的因素。我的建议,获得国内大多数彩电企业支持。
目前,家电下乡出现很多问题,与当初预期相距甚远。原因到底出在哪里?我认为出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定价原则出了问题。上面已经说了,此不赘述。一味压价实际上是强迫家电企业拿钱补贴给农民,是考虑到农民利益而忽视了企业利益。如果家电企业盈利很好这样做也没什么,问题是现在家电企业盈利能力普遍很差,哪里有能力拿钱给农民补贴。
其次是领补程序设计出了问题。有关部门为了防止有人轻易冒领13%的补助,就故意设计出一套繁琐的领补程序。一个农民买一台1000元的彩电,可能要来来回回好几趟才能领到那130元的补贴,导致他们都快失去耐心了。
前天看到一篇报道,说家电下乡农民身份难界定,有城市人冒充农民买家电。对此,我有不同看法。家电下乡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刺激消费吗?即使非农民身份的人买了,也是刺激消费,这就什么可怕的。近日,杭州市政府准备再次给市民发消费券,政府拿钱让市民消费。为什么在家电下乡的问题上,我们却象防小偷一样地防着城市市民?这还是观念问题。在我看来,城市人冒充农民买下乡家电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程序设计给有些人、有些部门以可乘之机——有些人、有些部门一直在打这点钱的主意!
一个出发点很好的事情,弄不好可能事与愿违。现在,家电下乡不仅可能伤害农民的利益,还有可能伤害家电企业的利益,已经到了不整顿不行的地步。
记得汽车下乡之初,汽车界的人就表示要以家电下乡为戒,尽量简化农民购车领补程序,不做伤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家电下乡竟然成为汽车下乡的镜鉴,这可能是家电下乡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