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把自己的虚拟作品《易中天品三国》(未成书)搞成了一个作品拍卖会,这让读者和书业大惊失色,但是,是炒作,还是一次创新?让业内外激烈争辩。其实仔细分析这次易中天的所谓“创举”,疑点困惑层出不穷,这引得书界资深出版人臧永清的激烈抨击
他这样说,这不是作者和出版社的洽谈,这是叫卖,知识分子卖知识卖文化不能低俗到这个样子!现在出版业大家都很规范,很讲诚信,易中天不过是占据强势媒体,搞出版霸权,我们不吃他这一套。
为什么书没出来,自己该捞的就捞干净了?不是我们没有这个实力,就是这个风气不可开,出版社合作者从来都是平等交流,现在变成了这种关系!
引起书业愤怒的原因,源于这次竞标会的一份合同内容,被抨击为“霸权”的条款如下:
1, 搭配光盘,合同要求竞标出版社同意每册图书中要加入该节目VCD光盘一张,光盘制作由****电视总公司和<**讲坛>栏目制作并提供。费用由中标的出版社支付。奇怪的是,这批费用并不包括在出版社给作者的稿费中。
2, 易中天搞竞标会,明明是竞标,但是规定中却这样写着:“投标者应将以下材料与标书密封于同一信封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这是在搞暗箱操作,为什么不能公开标的呢?哪一个拍卖会是这样搞得?
3, 易中天索要10万保证金,如果没中,十万退回.如果中了,这十万就归易中天版税所得.当场就得付给他钱,书还没写完,就先吃掉10万稿费,这连国内顶尖作家,如贾平凹、陆天明和海岩,也不曾下的“大手笔”,空手套白狼,这一霸王条款,更是激怒了出版业。
这种唯钱是举,否定行业的诚信,再加上易中天不规范运作的竞标会让人感到震惊,其实,易中天的节目大家都喜欢,出了书业会被大家喜欢,可是为什么非得这样放下教授的斯文如此叫卖知识呢?运用这些霸王条款来面对出版业,是不是你过于高估了自己呢?在规范的市场体制里,哗众取宠的自我炒作只能博人一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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