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时评情感的合宜性- -
这几天在看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颇有感触。感觉斯密谈得最多的就是“公正的旁观者”和“情感的合宜性表达”,他说:
我们应当根据有关愤恨的合宜性的意念,根据人类期待和要求于我们的意念而愤恨,而不是因为自己感受到那种令人不快的猛烈的激情而愤怒。在人心所能感到的激情中,我们最应怀疑愤恨的正义性,最应根据我们天生的合宜感仔细考虑是否可以放纵愤恨的激情,或是应认真考虑冷静和公正的旁观者会是什么感情。
如果我们不离开自己的地位,并以一定的距离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就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全面的评述,也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任何判断。而我们只有通过努力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或像他人可能持有的看法那样来看待它们,才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努力像我们推测其他任何公正而无偏见的旁观者可能做的那样来考察自己的行为。
由斯密“公正的旁观者”和“情感的合宜表达”理论,我联想到时评写作,其实,写好时评,也是要把握好“情感的合宜表达”这个度的,好的时评,在众人眼中,必然是情感表达非常合宜的时评--所谓合宜的表达,即不能只凭自己一时的情绪去写作,在写作时,要充分考虑到公众可能的眼光,和公众如何看待看待自己的观点。
举个“不合宜”的例子,我在前面的文章谈到过对翁杨恋一文的反思,如今想,当年写那篇文章时,就没有考虑到别人会怎么看这个问题,热烈赞扬所谓的知性之美,纯粹是出于自己一时的情绪--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多想想别人会怎么看,一个公正的旁观者可能怎么看,就不至于犯这种低级的错误了。
还有,南都记者手指被剁一案中,有个作者立刻写了一篇《今天我们都是南都人》,当时就觉得这种情绪非常的不合宜,案件还未大白,报复只是猜测,怎么能这样地抒情呢?相比之下,陈方当时那篇文章的观点是非常合宜的,他考虑到了各种可能性,尝试用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看待记者手指被剁。
还有,在一些国际性的灾难事情中,一些作者常常表达出一种非常的博爱之情,在我看来,这也是不合宜的,远离“公正的旁观者”应该具备的理性,让人觉得非常矫情。
如果看到许多时评作者,对一些突发新闻,要不就是毫无保留叫好,要不就是毫无保留地否定,很多时候,这些文章的基调看起来是很不合宜的,让人有一惊一乍之感。
所谓三思而后动笔,我想,思什么呢?主要就是考虑别人会怎么看这个问题,尽量找到一种“公正的旁观者”的视角,既能超越一般读者的判断,又能让他们读后非常认同你的观点,觉得“你说出了他们想说而又表达不出”的话,这就是时评相当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