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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行政理应脱钩

(2006-01-22 14:30:52)
分类: 守望者语
 
 
                             学术与行政理应脱钩
 
    10月14日和16日,《新-京-报》报道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城被指剽窃事件及学校有关方面的反应。周长城的行为是否构成剽窃,这是一件在事实的基础上很容易弄清的事情,无须在这里讨论。这个事件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它显露了当今学术与行政彼此纠结的复杂关系的冰山之一角。
    从报道看,矛盾的起因是法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调整,校方不顾社会学系大部分教师的反对,任命周长城为法学院副院长,此后社会学系教师便积极行动起来,对周长城涉嫌剽窃的问题进行了揭发、核实和宣传。周长城因此称:“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纯粹的简单学术批评,而是涉及到权力之争、利益分配等问题。”当然,如果剽窃属实,他不能用这个理由为己开脱。不过,可以设想,如果不涉及权力之争,对立方未必会揪住他两年前出版的一本书的问题做文章。利用学术批评来抗争自己不能接受的权力安排,这样做或许有迫不得已之处。然而,学术批评与权力之争纠缠在一起,学术批评缺乏自身的独立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权力较量的武器,终归是学术的悲哀。
    另据报道,批评者早已向校学术委员会递交材料,要求对所指剽窃问题做结论,但学术委员会迟迟未就此事开会讨论。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院士对记者如此解释原因:“学术委员会是否开会要向校党委提出申请,由校领导决定。这种事情我们一般先转交给党委组织部调查……组织部不调查,开会也没有用。”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开一次会竟必须由校领导批准,一件学术性质的事情的解决必须由组织部定调子,这一情况生动地说明,行政权力对于学术机构和学术事务的支配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
    行政权力支配学术,学术与行政严重错位,这在今天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是普遍现象,不独武大如此。邹承鲁院士曾经指出,中国的科技管理是典型的人治,行政权力直接掌握大型课题的项目计划和庞大经费,项目和经费的取得取决于研究人员与行政官员的关系,他名之为“处长政治”和“人际政治”。众所周知,大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情况与此并无不同。
    在这种行政化的学术管理体制下,决定一个学者的地位和待遇的评定机制基本上是非学术的,起首要作用的是权力、人际关系等官场因素,辅以同样非学术的工作量指标。课题立项是行政权力支配学术和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课题分级别,级别越高利益越大,不光经济上如此,级别本身就直接意味着学术地位,高级别重点课题负责人成为当然的学术领导人,从而获得其他各种利益。权力转化为课题,课题又转化为权力,形成了某种利益垄断的格局。用工作量即发表论著的字数衡量学术成果,其荒谬性十分明显,却无法改变,原因也在于事有不得不然。对于学术作品,行政权力所能识别的唯有字数,无能对其学术水准做出评价。行政权力喜欢划一的管理,而量化指标是最简便的方法。
    公正的学术评价是以学术批评为基础的。一般而言,衡量一部论著的价值,一个学者的水准,要看同行是否重视,怎样评论,在专业领域乃至更广泛领域有无积极影响及影响大小。这就需要有一个严肃而活跃的学术批评的氛围。但是,在现行评价机制中,学术批评几乎不起作用,因而得不到鼓励,不可能有效展开。在这种情况下,低水平知识的大量重复生产就毫不足怪了。其中必然包括各种变相的抄袭和剽窃,只是人们在一般情形下懒得去查对和揭露罢了。
    既然行政权力有如此大的作用,它就自然成了比学术本身更值得追求的目标。在相当一些人心目中,最佳选择是做官,其次是成为官的亲信,最倒霉的是与行政权力搞不好关系。人们纷纷把精力放在跑官、跑关系、跑项目上。学界的官场化不可避免地带进官场的种种腐败现象,上至院士的遴选,博士点的建立,项目的审批,下至奖项的颁发,职称的评定,相关时节便成为走关系的旺季,少不了请客送礼乃至贿赂,这已是公开的秘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学府不像学府,学者不像学者,学术的斯文扫地。那些专心于学术的学者,因为不愿逢迎和钻营,就可能遭到不同程度的排斥,成为现行学术体制的边缘人,有的人被迫地或自愿地脱离了这个体制。
    上述状况表明,改变行政化的学术管理体制,使学术与行政权力脱钩,已有极大的迫切性。在这方面,学者并非无能为力,至少可以采取明确的立场,阐明正确的理念,发出清醒的声音。那些在体制内握有一定权力或具有一定影响的有良知的学者,理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坚持学术独立的原则,抵制非学术因素的作用。学术独立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尊重学术的独立地位,二是坚持学术的独立品格。前者关涉体制,后者关涉学者的自律。如果说对于体制的改变,学者个人的作用毕竟有限,那么,是否坚持学术的独立品格,却是每一个学者可以自主的事情。从长远来说,中国学术规范化有赖于一大批这样的学者的存在,组成一个无形的学者社会。在这样一个学者社会中,自会形成真正的学术规则,不但不受体制的支配,而且将对体制的改变间接发生积极的影响。
(原载《新-京-报》200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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