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需要重构而非振兴
(2009-03-31 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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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需要重构而非振兴
章林晓
房地产业落选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这应该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在当前,房地产业需要的是重构而非振兴。
什么叫振兴?按照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1998年版)解释,振兴是指大力发展,使兴盛起来。如振兴工业,振兴中华。房地产业需要振兴吗?显然不需要。
1月2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房地产市场月度形势报告显示,去年1~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2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9.7%,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0.3%;商品房销售额24071亿元,同比下降19.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下降20.1%。报告还显示,到2008年12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6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8%,增幅比1~11月提高6.5个百分点,其中,空置商品住宅90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3%,增幅提高9.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央行2月23日发布的2008年第4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去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居民消费意愿略有下降,特别是未来三个月中准备购房的居民人数占比较上季低零点六个百分点,是一九九九年有调查以来的最低水平。
一方面,商品房特别是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双大幅下降,空置面积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居民购房意愿降到央行有调查以来的历史低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纯振兴房地产业,岂不是要振兴空置面积和闲置金额吗?因此,房地产业落选十大产业振兴计划,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房地产业不需要振兴而需要重构。房地产市场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虚高房价状态下的产能过剩和房地产市场低迷,而与此同时,是保障性住房由于长期的欠帐而严重短缺。
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我国不论是农村农民还是城市居民,都应该有权获得土地要素收益,都应该有权以最低成本获得民生用地和民生用房。更何况,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对相关产业同样有很强拉动作用,且能为扩大内需创造更有利条件。
在豪华别墅甚至被用来养鸡养鸭的今天,房地产业需要的是倾斜于民生的制度重构和长远规划,而不是所谓的振兴。
此文已发3月24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发表时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