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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成都破题
■见习记者
2008-4-14
作为新建公司的股东之一,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市17家区(市)县农业投资公司等20个“股东”一起组建了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那份盖满20个红色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书正是在该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拥有担保公司60%股权的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兴奋地告诉本报记者,这是首个为农村产权进行担保的公司,同时在担保的范围内有了很大的创新。“过去不能用于抵押担保融资的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生产生活要素将被一一盘活”。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担保公司的成立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大创新,一旦公司进入正式运转,农村资产的自由流通在成都便指日可待。这意味着,一直被业界广泛关注的集体土地流转问题在制度建设实践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成都实验
成都集体土地流转改革早就开始酝酿。2006年3月14日,四川省第一家市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在成都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由以往的“个人行为”变为政府指导。2007年7月底,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公开出让,宅基地也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房屋联排、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土地流转方式向自由流转靠拢。
今年伊始,成都市委出台
“我们公司的组建,将为农村提供每年最多24亿元额度的担保资金发放。”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何奕珊介绍,担保公司主要提供“行为担保”和“信用担保”两项业务。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流转行为进行担保;对利用农村各种权属证明质押融资进行担保;对利用宅基地、农村房屋、新居工程等抵押融资进行担保等。
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手续费用。同时,为了保证运作,公司将建立费用补偿机制和经常性风险准备金制度。”
2007年6月,成都、重庆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集体土地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
成都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处主任解释,由于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复杂性,现在公司尚未踏上正常的运行轨道,还在筹备阶段。公司成立后,开展的一项主要业务还将集中在行为担保上,也就是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流转行为进行担保。这种做法是为了确保将流转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而与农民自己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农村房屋、新居工程等权属证明或实物进行质押或抵押的信用担保服务,公司在前期将不会过多接触。
前途未明?
对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广东很早就做了尝试。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对于土地流转问题的探索一直没有间断过,对该做法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部分学者认为现在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条件尚不完全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严金明认为,实际上核心就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这是成都、重庆这些西部城市迟早都会面对的。大量的农民要进入城镇,土地问题显然迫在眉睫。“但是不可避免,所有的改革都要遇到法律的问题。”他说,广东之前的改革,最终是以政府的名义做出探索,但是最终还是碰到了法律的瓶颈。在我国的很多法律中,并没有对土地流转问题做出详细的解读,这将成为土地改革的障碍。
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亦表示了担忧,农民在社会群体中处于弱势,我国的法制现状必定会导致强势集团与弱势集团之间出现矛盾。他同时也认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难度也是一个障碍。“这样的公司在新试验区的背景下如何监管,如何保证在抵押担保过程中不出现违规还要政府大动脑筋,更要多听取农民的意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因股东多于10个,尚未通过工商登记。目前正与工商局协商注册事宜。与此同时公司还在募集更多的资金。所有的业务并没有真正展开。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当所有手续备齐以后,公司将按照之前的规划,真正开始为农村居民提供担保服务,助力农村资金引进。
4月9日,记者再次联系到成都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一位罗姓的负责人礼貌地回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对于公司是否因为股东个数不符合要求,在工商登记上遇到了些许阻力的问题,该负责人只是简单地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最终打款进账,但是新公司的注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这是开辟了一块新的改革试验田,既然是尝试,我们就应该更宽容地对待,政府更应该对其有所帮助。”章林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