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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的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可疑问?

(2013-09-30 10:40:46)
标签:

房姐

杂谈

分类: 杂谈

    房姐的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可疑问?

    昨天,神木房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这桩牵动民众情绪的案件终于阶段性地划上了一个句号。

    可是,纠结于此案情的民众对此判决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宽心和欣喜,反倒觉得这次判决好像是一碗夹生饭,让人既觉得难受又觉得不好理解。

    就判决书内容看,伪造户口这件事房姐一个人是做不成的,这将至少牵涉到陕西、山西、北京等地的户籍民警和分管户籍的领导,这些人为什么要乐于为陕西的房姐违反国家规定呢?牵涉到哪些人?这些人参与了多少房姐户籍的事情?

    当然,别人的事情只能另案处理,并不能在这起案件中了结清楚。但是,最起码判决书中应当或多或少体现出这些内容,让大家知道公安检察部门在侦办这起案件时,也捕捉到了相关的案情。

相关人员的问题是不是不是问题?难道不用追究了吗?

房姐的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可疑问?

    南方人物周刊报道,龚爱爱光在北京就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其资产价值10亿元。

    一个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副行长就有这么多财产,拥有这么大的能量,人们不禁要问,龚爱爱能说清她的这些财产来源吗?来路是否正当?

    至少10亿元的巨额财产,假如来源不明,那么,这个龚爱爱算是老虎还是苍蝇?

    从财产这条线索上启动侦查程序,是不是很有必要呢?我觉得,这就是此案件中另一个值得特别关注之处!(郝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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