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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之后之不幸

(2007-01-11 00:14:59)
分类: 生活

不幸之后之不幸

  叶正生是一个朴实的农民,去年11月,他在贵溪火车站广场遭遇抢劫。奔跑中,他在路上拦截了一辆110警车求救。因为慌乱,他得救后和民警寸步不离,要求民警直接送他到乐平市。而民警认为叶正生的纠缠是精神失常,将他送到了贵溪市精神病院。他说,在精神病院的43天内,他先后向院长下过4次跪,要求放他出去,对方都没有理会。先后被院长打过3次嘴巴,都是因为不配合治疗,院长还说打人就像打野狗一样。最后不得不许诺下1000余元才得以自由。治疗后的他如今已经无法正常步行。

  专家分析,叶正生当时遭遇抢劫精神处于极度紧张,要求民警提供护送甚至抱着民警不放都属于自我保护,是正常的思维,而他在医院治疗的过程中能够意识到现实状况对自己不乐观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自救,可以基本判断他是一个正常人。

  但这还不是权威结论!还要经过精神病学司法鉴定后才能结论出院。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今日说法》报道了深圳一个女子被家人强行送到了当地的精神病院,尽管自己带着许多的委屈一再申辩,事先委托的律师和新闻媒体也在不停的奔走,但是院方坚决不放人,继续按照精神病人给他吃药打针。也不知她的近况如何?我估计,这么长的时间了,好人也让他们给治成病人了,病人不久完全可能会被治成死人的!  

  “你越申辩就越说明你精神不正常”,这样下去的话,恐怕会人人自危。保不住哪天,我们也会被不法分子强行安排到精神病医院,遭遇那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不幸!

  就这位农民而言,前面的不幸是由社会歹徒造成的,紧接着不幸的制造者是人民的保护神和扶死救伤的白衣天使。两者在社会上的角色和担负的功能是对立的,是天敌。但是,在这次事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造成的后果是一致的。

  不知道这位农民包括那位无辜的女子是否要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是要维护百姓的利益,还是要和天敌联手,我们拭目以待!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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