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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WCDMA的3G手机打GSM网络的移动电话,这是目前中国移动电话领域正在发生的少数派现实。而面对数字电视的概念诱惑,以及很多家庭迫不及待的更新家中的传统显像管电视,数字电视也面临类似的尴尬境遇。数字电视的推广者们都试图将技术升级的新理念灌输到每个家庭,用32寸的平板电视看数字电视,成为了一些提前上马数字电视的商业楼盘的广告语。于是数字电视、平板电视、高清频道,这些看似进步的词汇,一股脑的灌输到懵懂的消费者潜意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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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仔细参看3月20日开幕的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包括摩托罗拉和UT思达康这样的标准IT电信设备公司都跑了出来,这在以往的广播电视展上是看不到了,无疑这都是拜数字电视概念所赐。当摩托罗拉宽带联网事业部亚太区万家乐副总裁滔滔不绝的讲述,如何用光纤同轴电缆来混合组织一套集数字电视和互联网的数字化家庭时,一场集中在客厅的娱乐信息革命愈演愈烈了。如果联想之前英特尔和微软已经各自唱了三年的数字家庭概念,从数字电视信号到互联网,再从家庭数字电脑到高清晰大屏幕平板电视,一条新的数字化产业链条越来越浮现。
不论是雷蒙·威廉斯撰写的《电视:文化形式与权利》,还是纽约大学已故教授尼尔·波兹曼那本《娱乐至死》,有关电视文明的一切研究,在由数字电视牵头的新技术面前,都需要升级了。因为数字化技术所带来的最大不同,在于每个电视观众不再是白吃受众,不再仅仅依赖遥控器拥有换频道的权利。但是这种看似将权利给与观众的技术变革,真地将权利如同互联网上的Web2.0概念,下放到每一个受众吗?
“近似互联网的权力开放,其实都是在电视商业体系下的苟且偷生”,这是目前数字电视时代最被认可的评论观点,而这个观点并不是来自传统的公共知识分子之口,而是来自互联网文化评论最苛刻的《slashdot》。电视无疑在被信息化的互联网渗透,尽管包括广电总局在内的诸多传统电视势力,都试图让数字电视更电视化,而不被娱乐内容公司或者传媒集团控制,更警惕来自互联网的开放威胁。数字电视时代的话语权并没有因为数字技术,而流向遥控器,视频点播和投票选择,依旧在早已预设好的电视机制之下,只不过观众的娱乐选择权更大了一点,不用在无聊的节目中窒息,而很有可能将在泛滥的娱乐中饱和。无疑波兹曼的《娱乐至死》被延伸到了数字电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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