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同业业务只是一句空话吗?
一个月之前,银行业许多讨论认为,应当把非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考核。它所能起到的作用是:第一,银行为这部分同业存款缴纳“法定存准”,从而压低非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迫使资金回流信贷市场,降低贷款成本;第二,压缩金融空转规模和制度套利空间。但是,银监会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的分子和分母,并未将同业存款、尤其是非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而此前,央行在规范同业业务的规定中,也只是限制了同业业务的进一步扩大,但并未刻意缩减其现有规模。这到底是为什么?
对此,我有三个方向的猜测:第一,金融空转、制度套利犹如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就根本无法再盖上。于是,在各大利益集体的阻碍下,金融监管当局无奈,而在监管中刻意留下这个“大窟窿”,等待利率市场化后自然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监管当局担心,将同业业务纳入存贷比考核,实际会起到货币紧缩的作用。因为,余额宝支撑下的货币基金,是把必须上缴“法定存准”的活期存款转换成了不交“法定存准”的同业存款,尽管它从成本端推高了贷款成本,但实际也从“货币数量”端起到了“放宽”作用。或许,监管当局认为,只要有效压低货币市场利率,提高银行系统的流动性,货币基金的同业存款收益率也会随之降低,从而同样可以达到压低贷款利率的作用。
第三,如今货币基金规模已经高达1.9万亿元,这其中90%以上的资金都是同业存款,既1.7万亿以上。如果突然将其纳入存贷比,势必使存贷比分母扩张过大,从而导致太大的货币派生效应?按照4倍货币乘数考虑,这1.7万亿元存款,将派生6.8万亿元的贷款,这显然有些过猛。当然,这只是简单计算,其它应当扣除1.7万亿元已经生成的贷款规模。但即便如此,监管者是不是还认为“扩张太猛”?有可能。
鉴于这三种认知,已经使非银行同业存款未被纳入存贷比管理的利弊变得模糊不清了。问题是,我们要不要分清是非?我看有必要。我认为,就是有人试图打着市场化的旗号,用极其复杂的手段,混淆是非,从而维护“制度套利”的结果。
我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尤其是一个金融体系,“制度套利”应当是被坚决杜绝的恶疮。因为它一定是全体国民身上的寄生虫,是在最大限度地吞噬国民利益。所以,对于这样的寄生虫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铲除,就是取缔,而不是用什么市场化的手段去解决。当下发生在“宝类产品”身上的事情,再一次让“大金融投机客”通过绑架老百姓,而达到了绑架政府的目的,从而大大弱化了当下金融制度的权威性,使得必须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的金融主权被“大金融投机客”践踏和篡夺。
所以我们一直呼唤,中国金融市场必须正本清源,股市需要、债市需要、货币市场同样需要。否则我们无以监管。那么,非银行同业存款的本质是什么?不断壮大的后果是什么?这才是本质问题。我们必须承认,就算基本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低至3.5%,那中国的贷款成本也会被大大推升,而中央银行为了平抑成本,也必须大量投放货币,而且投放效果还会被“金融倒爷”弄得大打折扣。因为,成本上升,无论数量多少,终端价格一定上涨,这同样是重要而基本的经济规律。而这样的金融价格上涨,意味着中国的金融资产质量的相应降低。这就像囤粮,哪个粮仓都会有老鼠,但老鼠越多,可用的粮食就会越少,而粮食质量就会越低。
现在,我们的金融市场进来了一大群“金融老鼠”。无视这一事实,而一味强调市场化,强调“老鼠存在的合理性”,这是金融监管者应有的行为准则吗?毋庸置疑,不管怎样地市场化,任何社会都不允许贩毒,但为什么一到了金融领域,“毒品”就可以变成堂而皇之的合法商品?次贷抵押证券是不是毒品?“金融制度套利”同样是毒品?它威胁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可我们的监管者却漠视其危害,这是哪家的王法?
所以,对于宝类产品,根本就不是什么市场化不市场化的问题,也不是该不该纳入存贷比管理的问题。干脆点说,就是我们要不要“金融毒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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