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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条狗它也“在路上”

(2006-06-19 09:58:18)
  同样一件事,没文化的人说“出门”,有文化的人则说“在路上”。
  我起初没觉得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并且还认为“出门”要比“在路上”用得顺口。但是有一天某个我认为很没文化的女孩居然也努着小嘴说,她特喜欢“在路上”的那种感觉时,我开始觉得这是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了。我说“不就是出门玩儿吗,这爱好挺花钱的。”她立马给我一白眼,“我说的在路上跟你说的出门是两回事。”看得出来,她眼里的我很老土。
  这“在路上”除了比“出门”多个字外,别的还有什么不同吗?让我分析一下:
  这应该是有自怜情结的人对自己作出的一种情境假设。比如明明是外出旅游,但他会诱导自己往“漂泊”上想,那是多么洒脱的一种人生,又近乎对现实多么无奈与无助的逃避。所以甭管往多大的人群里扎堆,那心态一定得端在“独自上路”上面,因为只有那样,他的心情才能“放飞”,他才能让自己相信,一次平庸的旅行其实也是心路的历程。当然,要真有胆儿一个人去走青藏上天山,这麻烦自然要比跟着旅行团多,牛皮吹起来也更“路上哄哄”,走了几步路足够弄得比烈士就义还悲壮;但是连门儿都不出的,也照样可以整天在路上,这是高段位的自怜症患者,挤在公汽上就能感到孤独,走哪都觉得世界空旷,脚停不下来,心没着没落……所以人家不爱“出门”,只“在路上”,即使是躺沙发上对着央视的肥皂剧发呆,也挡不住他的心已在路上。
  几年前我一作家朋友参加个什么走黄河之类的活动,在电话里对我说,“这下好了,我又能找到在路上的感觉了,我喜欢一直在路上”。我说“你不能更有创意一点吗?这事人家红军早做过了,二万五千里的在路上,瞧人家那心情放飞的……”
  除了集体自怜症的全面爆发导致的非典型性文化包装,还有恶俗的写作与恶俗的阅读在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用语,这同样也是“在路上”如此泛滥的原因之一。好端端的朴素而有质感的“出门”快被废了,冶艳作态的“在路上”全面进犯。过不了多久,我们很可能这样跟家人打招呼:“老婆,我在路上一会,晚饭你不用等我了。”而我们在读报纸的头版新闻时,也将看到国家领导人最近频频在路上,对多个国家进行了友好访问。我们会不会对已故的“出门”心里怀着一丝念想呢?
  突然羡慕起那些流浪的野狗来了。它们的心态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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