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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高节传

(2023-02-04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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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

高节

三高

松山寺

高庙子

分类: 人文传奇

高节(1493-1552),字公成(公秉、公直),号竹所、竹亭。生于明弘治六年癸丑正月十六(1493.2.2),四川成都府绵州人、罗江人,民籍,监生,治《礼记》。

曾祖高子清。祖父高本政。父高腾,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兄弟四人,行二,兄高第,按察司副使;弟高策;弟高简,进士。妻王氏。子高志、高思。

高节自幼通敏,博学能文,每大言自负,必为状头,人或笑其狂。

正德十一年(1516)丙子科乡试,以绵州籍应试,中式第二十四名举人。时年二十四岁。

中举后,屡次北上参加会试,均落第。南方多才人,为了和他们切磋,便到南京国子监学习。当时林大钦中举赴京参加会试,高节前往拜访。林大钦见高节之才,惊叹地说:“吾当让一头地已。”

嘉靖十一年(1532)三月壬辰科会试,中式第一百十九名。三月十五日廷试,嘉靖帝在民之衣食和内忧外患方面,要求应试者“直陈所见所知”。高节《廷试策》洋洋三千言,提出“鉴古复古、修养生息”方案:“治至虞周,可谓极矣,而其所以为民者,惟生养是先,盖以其切于民命焉耳。及其衰也,舍我穑事之怨兴,而四海始困穷矣,不籍千亩而鸿雁哀鸣之声作矣。”“汉文作而劝农亲蚕之仪举,则海内致殷富之盛;唐宗起而力行仁义之道至,则庶几并成康之勋。”请求皇帝“洞烛民艰,每岁循耕籍之典,所以率天下者。”“天子率诸侯,诸侯率卿大夫士庶人,上下各以其班,内外咸共其事,不必躬履田亩,而天下化矣。”“农桑于民用为尤急”“以农桑立国”,“德惟善政,正在养民”,应“敦本务实”,安民生,恢复“虞周之治”。希望皇帝体察审视机微,考察古今得失,有敬畏之心,戒除逸欲,敦朴俭素,以修养生息之方来成就治理天下的大业。高节获得皇帝青睐,擢为第一甲第三名,赐进士及第。

高节时年四十。同科中,林大钦果中状元。绵州汪东洋中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胡汝翼中三甲一百五十六名。同月二十八(53日),授状元林大钦为翰林院修撰,授探花高节为翰林院编修,榜眼孔天胤以王亲例不得官于朝。

高节中探花,开创了绵州、罗江三百年来未有之例,荣耀梓里。

初授翰林院编修。翰林官的主要活动多为朝廷日常性工作,如从事诰敕起草、史书纂修、经筵侍讲等,品级为正七品。

高节恃才傲物,遭同僚疏远。天启《成都府志》载:在翰林,甚有时名,然往往以材自矜,同辈多忌之。

嘉靖十二年(1533),高节由进士以编修谪降南通州判官,从七品。南通州在江苏,是运河南部终点,属淮海重地,人物渊薮。马中丞修通州书院,迎聘高节执教。四弟高简在扬州执掌学务,两兄弟近在咫尺,互通音信,作客他乡,亲情给了高节一些慰藉。尽管如此,高探花自视谪仙,任编修仅一年,就被降为州判,心里难免忧郁烦闷。在这个时候,同科状元兼忘年交林大钦给他写了一封开解信《与高公秉年兄》,言富贵贫贱、颠沛生死皆无常之遇,深处困处,追求真理,救援醉生梦死的世界。

考满,升南京刑部主事,父高腾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

十七年四月初四(1538.5.2),选授给事中。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百官,与御史互为补充,从七品。

当时的兵部尚书张瓒,依附翊国公郭勋,公然受贿,导致边事崩坏,被言官屡次弹劾,终不失宠。二十年(1541)九月,郭勋下狱,论死,扳倒张瓒的时机来临。十月初七(1025日),南京给事中高节和御史陆瑚等,上疏弹劾张瓒:“论兵部尚书张瓒阿附郭勋,自累世通家,凡推举将官,题请功次,必潜通关节,然后行事,今勋已属吏,而瓒犹晏然居位,其何以塞众?乞即赐罢黜。”张瓒自辩,请求去职,皇帝允准。

同年十二月廿六日(1542.1.11),南京给事中高节和御史邵基等,交相弹劾原任浙江长兴县知县、今升吏部主事黄注见。

次年(1542)六月,严嵩入阁,十月郭勋死、张瓒去世。十一月十九日(1225日),选高节为试御史,监察福建道。按例,试御史试授一年,然后实授,官阶是正七品。

嘉靖二十三年(1544),高节在刑部陕西清吏司署员外郎事主事,即以正六品主事官阶,代理从五品员外郎的职事。该年春甲辰科会试,调任会试同考官,他的弟弟高简充任供给官。会试之后,已经接受十二年历练的后备干部高节栽了跟头,落得充军的下场。

当时的内阁首辅是翟銮,内阁中有他的对手严嵩。翟銮的两个儿子翟汝俭、翟汝孝,联捷乡试、会试。严嵩暗中调查后,发现翟銮有以权谋私的违规操作。八月,言官汪蛟、王尧日大肆弹劾,论劾少詹事江汝璧,修撰沈坤,编修彭凤,欧阳,署员外郎高节,朋私通贿,大坏制科。”最终查实,江汝璧、彭凤、欧阳及乡试主考“阿取辅臣之子”,有“阿奉翟銮之罪”。沈坤录取陆炜、高节录取汪一中亦属“阿取”,并非受贿。唯独彭谦是通过校尉张岳贿赂高节五百金而中。嘉靖皇帝震怒,将翟銮父子贬为庶民,将会试主考江汝璧和乡试主考下狱,杖六十,革职闲住;将监试官王珩、沈越降一级,调外任;将高节、张岳充军;将行贿的彭谦贬斥为民;汪一中、陆炜则存留供职。

这次科场弊案,是在严嵩为排除异己的背景下发生,高节受牵连招祸,让人惋惜。天启《成都府志/高节传》评:“偶有以关节罹纲者,诖误及公,竟以此获谴罢,士论惜之。”李调元《童山文集·卷九·三高传》这样评价高节:“惟节以鼎甲开吾罗为明三百年所未有,然竟以科场事充军,赍志以没,众论惜之。”甚至认为高节并未受贿:“当严嵩挠权之时,朝绅无不受其荼毒。其事起于嵩倾翟銮而牵连被害,则其不附嵩可知矣。受贿之事,莫必其有无,得无亦如魏忠贤污熊廷弼行贿,以陷杨、左诸清流乎?小人之害君子,何所不至,识者察其原委而谅其心,可也。”

今罗江人在为高节立传时,引用《明史·列传·卷二百一十·日本》或《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八》,认为高节很快复起,并在第二年(1545)任监察御史巡按浙江道,在处理倭患方面,上书请惩治沿海巡视备倭等官故纵之罪,同时提出“禁豪奸以绝交通,专边储以便事体,禁扣除以饬营伍,重委任以专住劄”四个建议,得旨允行。但在笔者来看,高节科场受贿,被判重刑,不会轻易得到赦免。明代“充军、下死罪一等,非凶恶不轻坐”,一般情况下“遇赦不宥”,偶有“坐事立功充军者,许其纳银赎罪”。这位抗倭的高节,字汝瞻,顺天府永清县籍,大兴左卫人,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且在嘉靖二十五年以巡按湖广监察御史奉旨作湖广丙午科乡试监临官。故,绵州高节的仕途已经在科场弊案发生后戛然而止。

壬辰科一甲三人的境遇不好,尤以高节为甚,明沈德符撰《野获编》卷七评:“壬辰一甲最为不竞,首林大钦止修撰,榜眼孔天允以王亲授佥事,探花高节以编修谪戍,常惟吕余姚一人入阁,差强人意耳。”

幸运的是,高节最终回乡。他的家乡在绵州治西积善乡松山寺。“松山寺,为三高兄弟读书处。”绵州、安县交界的石岩庵亦曾是他的读书之地,并在庵中留下“山海长年”的摩崖。作为席书的“粉丝”,将偶像“忠孝廉节”四个大字摩刻于崖,或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心迹。高节先后以绵州籍、罗江籍中举,以罗江籍中进士,在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会试中,以绵州人、署员外郎充任会试同考官。所以,今天绵阳市涪城区、德阳市罗江区、绵阳市安州区都认高节为本县区先贤。

高节与其兄高第、弟高简俱以文章驰名,人称绵州“三高”。《望丛前志》注,高节有文集若干卷。清末进士陈湋言,“竹所及第不久即卒,故生平著述绝无存者。”笔者所知者,有《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登科录》最后八页所载高节《廷试策》,和《望丛前志》所载《绵州江石歌示舍弟》:

大鹤仙人铁肺肝,曾将直道迕神奸。归来醉卧江心石,不畏风涛沁骨寒。老去补天思炼此,吾弟醉眠呼不起。安得神鞭入海东,长伴浮尘赤松子。

据嘉庆《绵州志》,此诗作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季冬,系游于江心石,刻于黄斑石,但误为高简之作:“古东津岸有石长二丈,宽八尺,色微黄,俗呼黄斑石,上刻《杜工部子美东津观打鱼歌二首》……旁刻明高吏部简《东津大石醉歌》,字漶漫不可卒读,后刻‘嘉靖二十七年季冬刻’字样。”民国《绵阳县志》载:“黄斑石,村岸前有黄斑石,刊杜子美打鱼歌,附高简《醉歌》,没沙际。”

江淮唱和十五年之后,高节谪戍归来、高简宦海沉浮后,两兄弟相聚在绵州。泛舟涪江,畅饮江心石上。高节有感于兄弟相似的境遇,吟诗赠弟。他说,大鹤仙人(高简之号)正直不阿,肺肝如铁,曾经遇上奸诈狡猾之人。宦游归来,醉卧江心大石,这大石似乎是女娲补天时炼制的。在寒冷沁骨的风涛中,舍弟沉沉睡去,呼他不起。我要用一根神鞭,驱赶大石奔腾入海,让舍弟进入清净虚无的境界,长伴在上古神仙赤松子身边。

嘉靖三十一年(1552),高节去世,年六十岁。葬松山寺侧高庙子。嘉庆《绵州志》载:“高庙山,治西三十八里,山下里许有明高探花节茔坟在焉。里人建庙其上,因以得名。”

嘉靖三十六年(1557)丁巳,《绵州江石歌示舍弟》即《大石醉歌》刻于江心石。万历四十五年(1617)丁巳,绵州进士李文芳(字具实,号上林)“放舟经其处,拂其苔藓漶漫,读之有‘归来醉卧江心石,不畏风涛沁骨寒’诸句。

石岩庵是高节读书处,与台山何氏宅相近。延及清代乾隆年间,何人鹤游庵得诗八首,其《台山诗文集·石岩庵八首》其二注解“明高简高节弟兄读书处”,其三有句:“石厂二高住,年深古迹埋。”又有诗《同李雨村及异斋侄辈游石崖庵分韵得庵字(庵系前明州人高节高简高第读书处)》:“三高读书处,陪从极幽探……

乾隆年间,李调元作《绵州三高传》,今载《童山文集卷九》。

对于高节,前人亦有混淆之处。如李调元在《三高传》中称高节为“简弟”。此说被引用甚广,与嘉庆《绵州志》所载高腾“子三,长高第,次高简,三高节”和民国《绵阳县志》高节“与兄第、简俱以文章驰名”之说相符,但与《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登科录》成都《天启府志》所载矛盾:高节行二,高第之弟,高策、高简之兄。笔者暂从“行二”之说。清孙之爵《松山精舍》将高第、高节相混,称高第“廷对探花”,此误已被前人订正,此不赘述。嘉庆《绵州志》亦曾辨析“探花名节,绵州人,大学士高拱后裔”之误,指出“节先拱后,乃云是其裔孙,失考甚矣绵州寿民高拱与节伦次不可考,决不得谓之裔孙,而以教授为大学士尤误清末陈湋《宴娭楼记》载:“参稽志乘,偕友人过访松山故垄,知瓦屋、大霍为同怀兄弟,竹所则自教授默庵,于二公为从昆弟焉。”《登科录》载高节父是高腾,故此说存疑。陈湋“竹所则及第不久即卒”,此说勉强:高节四十岁以探花及第,授翰林院编修,四十一岁降通州判官,四十六岁选授给事中,五十岁试御史,五十二岁任主事,在科场弊案中被充军,五十六岁与高简唱和涪江,六十岁去世。李调元之语可作盖棺定论:

惟节以鼎甲开吾罗为明三百年所未有,然竟以科场事充军,赍志以没,众论惜之。

李戴按,高节是否两次中举?《绵州江石歌示舍弟》是否是高节所作?江心石是否就是黄斑石?在此抛砖引玉。202324日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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