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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P2P下载的开山鼻祖Napster倒在了五大唱片公司的集体诉讼面前。2006年,YouTube卖了16亿美元,BitTorrent拿到了2000万美元风险投资,度过了7年之痒的P2P命运正在发生戏剧性的变化。尽管仍有一堆电影和唱片公司随时准备打官司,但他们中的更多人却已经开始想办法,如何“招安”P2P网站。
P2P侵权了吗?这个问题的清晰回答越来越困难。2005年11月,香港人陈乃明因为通过BT软件发布电影资源而入狱3个月,时隔1个月,因为同样原因被法国唱片协会起诉的文件共享者最终在巴黎被宣布无罪。没人会笨到要和每一个用户打官司,但是内容提供商发现,消灭P2P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去年8月,美国唱片协会曾迫使P2P分享软件eMule(电驴)关闭网站,但他们无法阻止电驴软件在全球广为流传。P2P网站服务器并不直接提供内容下载,而是把分布在无数用户电脑中的资源找出来,并通过软件协议让用户间相互交换文件。这其实有点像搜索引擎的作用,2005年百度的MP3搜索被环球、华纳等七大唱片公司起诉侵权,2006年11月法院判了百度胜诉,这让有关网络版权的讨论找到了新的依据。
当双方都无法摆平对方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各退一步。2006年BitTorrent最大的成就不是拉到第二笔风险投资,而是和华纳、派拉蒙等电影公司签订了版权许可协议,以每条最低1美元的价格出售其电影和电视节目。同时他们还在和美国唱片协会、美国电影协会商谈合作。Google以16亿美元接受YouTube之后也面临版权风险,不过Google准备了2亿美元储备基金应付版权诉讼,同时和维亚康姆、时代华纳等媒体巨头协商以取得合法地位。在卖给Google之前,YouTube已经和索尼BMG、环球、华纳三家唱片公司达成了合作关系,YouTube营销和程序副总裁凯文·唐纳胡(Kevin
Donahue)曾经说过:“这不是1999年,Napster认为没有人可以碰他们,而我们希望与内容拥有者一起做生意。”■
以上文章内容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第47期,敬请查阅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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