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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悟 |
那么出路在哪里?
当然在制度上。
呵呵,我看看欧美制作制度,答案很清楚:编剧版税制,也就是编剧直接参加分成儿,就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个制度还可以催生明星编剧,要知道,每一个有持续发展的行业,都必须有行业明星的示范带头儿作用及财富效应。
好笑的是,在我国,很多编剧宁高稿费,却不要分成,他们因被编子投资人骗怕了,往往选择真金白银,落袋为安。
目前的情况是,越大的制作公司越需要好制度做保证,才能赢得市场,因电视剧市场一直在以一种残酷的方式洗牌,这行业基本上是一个赌博行业,输了,血本无归,而赢的人的利益在慢慢扩大,因为自由竞争制度最需要的就是保险,这种对保险性的追求,导致广告商选择那些收视率有保证的戏做加片广告,且随着各种媒体的发展,电视剧的发行出路越来越广阔,DVD、付费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等,它的最终效果就是欧美发达国家目前的样子,小鱼都被吃光了,一年里只有十几部大戏相逐冲撞,最终,赢的人得到一切,输的人赔本负债,极高的风险,极大的利益。
而制作的公司若想赢,出路只有一个,就是在于找到好剧本,并且吸引有才华的人入行儿,其余的都好搞定,因此大制作公司必须有诚信及配套制度,有了诚信之后,大制作公司在找什么?
美国剧集告诉我,答案当然还是好剧本,可形成系列的好剧本,这样可以少风险并赢利——因为明星与制作都是明码标价的,电视发行市场又是稳定的,长远看,影碟盗版市场也有改善可能,且有新媒体出现的良好预期,也就是说,娱乐产品的市场价格有望提升,全面看,不确定的因素只剩下剧本了。
这便是我看好编剧这一行业的未来的原因,形势告诉我,编剧第一次有了值钱的机会。因我们的社会现在不得不开始鼓励创造了,就像社会建立专利制度让发明创造者分享成果,在电视剧行业,方式之一,仍是调整分配制度,发挥出价格扛杆的作用,只从商业上说,电视台与制作公司的关系是关键,电视台若不把奖惩机制用于制作公司,让做出好戏的公司赢得更大利益,那么就无法刺激制做公司去冒险制做高质量的剧集——高投入若没有高产出,谁会去投入?
而目前的情况是,很好的预期,很坏的现实,但我乐观地相信,制度总会被一点点拱到合理为止——从制作公司看,我国有电视剧之初,第一轮受益者是制片人与发行商,第二轮是导演与明星,第三轮,呵呵,只剩下编剧了,无论再如何遮掩,编剧的价值终会浮出水面。
这也是我写《奋斗》的另一个小目标儿——那就是拿自己做个小实验,用以尝试改变编剧在行业中的地位,我以为,这位置不是靠乞求呼吁得来的,更不是靠跑到媒体上去招摇得来的,它须用剧本创作的质量来赢得,它必须又有新意又保险,换成数据,那就是,假若一个编剧想赢得百分之二十的分红,就必须使投资人剩下的百分之八十高于他以往的收入,直到这时,编剧才可理直气壮地说,这钱是属于我的。
而中国编剧的价格一般只占制作成本的百分之五左右,且无分红,编剧的价值就目前看来,就如同一只潜力蓝筹股,它早晚会上升,理性地讲,我以为这里面极有潜力,剩下的就是等待,以时间换上涨空间——换句话说,只要你手上有高质量的剧本,就不愁卖不出好价钱,高高兴兴地捂着就行——你说绝望和焦虑?那是当然,不过,我相信,制片公司要比编剧更绝望更焦虑,因他们的赢利要求远胜编剧,因一个公司的等待成本要高得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