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某大城市,一个著名的公园里,有一家著名的饭店。十几年来,公园与饭店唇齿相依,游人里潜藏着店客,店客也就是当然的游人。但据说圈内人还是暗暗捏着把汗。因为公园的上级单位是园林局,而饭店的上级单位是旅游局,旅游局被装进了园林局的“肚子里”。它们能相安无事吗?
人们有这样的担心很正常。地理位置上是一家人,行政归属上却是两家人。两家的媳妇闹别扭,最后演变成两个婆婆打架,或是两个婆婆有隔阂,传染给两家的媳妇,这样的事,市井中常有,很多领域的管理层面、体制层面上也不鲜见。
这个公园和这家饭店,已经在一起磨合了十几年。见证了其过程的人们竖起大拇指说,它们处得不错。偶尔有些小摩擦,也在所难免,回味起来甚至成为笑谈。比如,饭店的车位紧张,有时候店客的车辆停到了公园的路面上。双方从打架到协商,最后也能心平气和地找到解决的办法。再比如,饭店刚“钻进公园肚子里”的时候,两家同时遇到了灭虫的难题。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可以靠地面上划出的一道白线给区分清楚,可人能看懂这条线,树上地下的虫子们却看不懂。园林局一洒药,害虫们就爬进旅游局;旅游局一加药量,虫子们又杀回园林局。后来,两家的媳妇外带两家的婆婆坐在一起协商,惟一的选择就是同时洒药、同等药量,让虫子们体会不到园林局与旅游局的区别。
再后来,公园与饭店干脆共同出钱,请来同一支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灭虫队。这算是两家媳妇把钱搁在一个钱包里花。凡此类事,后来大都如法炮制,由此免了诸多的麻烦。
同一种资源,让不同的市场主体来配置,这里面就有太多的文章。参与资源配置的主体自身是不是合格?多个主体之间,以谁为主,以谁为辅?怎么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分配收益?它们是相互掣肘,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还是能形成必要的相互制衡,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种种问题,比找个停车位或洒药灭虫要复杂得多。
前些日子,我国又多了几处“世界文化遗产”。消息传来,大家在高兴之余还是有点担心,怕挂上“遗产”的名头之后,激发出掠夺性的商业开发。这里面既有一个怎么看待文化遗产、怎么善待旅游资源的观念问题,也有一些管理方法和资源配置方式上的制度设计问题。有学者说症结在于婆婆太多,有权力来分一杯羹的管理主体太庞杂,应该把管理权适当集中。这话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也看到,有的地方把对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权高度集中,却反而使掠夺式的开发进展得更顺利、更加缺少监督和制衡。
看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婆婆数量上简单的多与少,而在于婆婆与媳妇是否各安其位、各司其责,在于婆婆们之间、媳妇们之间是否能建立起高效的沟通与制衡机制。换句话说,如果配置资源的主体都是合格的,那么多几个、少几个问题不大;而如果主体本身不合格,那么这样的主体即便只有一个,恐怕也嫌太多。
那个公园和那家饭店,以及它们背后的婆婆们,算不算得上是合格的配置旅游资源的主体呢?这个问题,我们要想,它们自己也要想;今天要想,以后随时随刻都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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