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请停车!
(2013-01-05 17: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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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出路含义第二项目杂谈 |
黄灯,请停车!
2013年的新年伊始,国内媒体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闯黄灯”。不仅网民在微博上大吐口水,就连顶级的主流媒体——新华社和CCTV也参与其中。公安部交管局的领导也在节后第一天通过央视对此项新规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可见马路扫黄一事对于整个社会的反应和影响是及其广大的。
马路扫黄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和反响,源于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个最新实行的交通法规对各种交通违章的处罚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不仅记分的项目由38项增加至52项,很多原有的处罚项目也提高了处罚的数量。比如,闯红灯的违规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因而被民间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其中,最引人争议的就是对马路扫黄的规定——“闯黄灯扣6分”。
对于“闯黄灯扣6分”这项新规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交通管理部门和一部分驾车者各执一词:交通管理部门和支持处罚闯黄灯者认为,从以往数据来看,闯黄灯是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通过严格管理,既可以减少事故伤亡,也可以提高文明驾驶程度。而一部分公众则不以为然,认为这一规定不尽合理,没有考虑到车辆行驶的惯性,违反了牛顿第一定律;且处罚过重。
除了在网络媒体上的吐槽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争议的双方也都试图从设置黄灯的意义和其他国家对闯黄灯的管理等方面,陈述各自的理由,以期从道理上说服对方,但由于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争论似乎没有结果。这里就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谈一谈本人对黄灯的理解。
据说,黄色信号灯的发明者还是个中国人,名叫胡汝鼎。胡先生在美国留学后,在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有一天,他站在繁华的十字路口等待绿灯信号,当他看到绿灯而正要过去时,一辆转弯的汽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吓出一身冷汗的他回到宿舍,反复琢磨,终于想到在红、绿灯中间再加上一个黄色信号灯,提醒人们注意危险。他的建议在得到有关方面肯定后,红、黄、绿三色一体的信号灯就出现在美国的街头。
上面的故事说明:黄灯是一种警示。警示,就意味着车辆在黄灯下是可以谨慎通过的。这也就成为了“闯黄灯不违法”观点的依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变宽,路口的长度和宽度都已经远远超过了二十世纪初的水平。比如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超过50米长宽的路口比比皆是,一辆汽车在越过己方信号灯到驶出对面路口需要有一段时间,如果车辆是在黄灯结束前闯过信号灯,很有可能在交叉方向的绿色信号灯开启后还没有驶出路口,这就势必会影响交叉方向车辆的正常行驶,甚至可能造成事故。所以,在一个方向的绿灯开启之前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交叉方向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驶出路口。于是,黄灯就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这就是交通管理人员所说的黄灯是用来“清空路口”。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黄色信号灯含义做出的规定是:“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这也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中“黄灯表示警示”的意义。
面对黄灯,车辆不应越过停车线,这应该成为所以驾驶者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