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国内房地产是如何与国际接轨

(2005-12-12 13:08:58)

国内房地产市场一直在与国际比较中发展与繁荣,无论是建筑样式还是发展模式及制度安排无不如此。有人说,只要国外有的样式,很快就会炒袭到中国来;只要国外有的经营模式,很快就会在中国落户;只要看看国内各城市房地产项目的取名,就能够看到城城飘着万国旗。更为甚者,国外房地产市场的融资工具,只要国外有的也很快就会国内出现。可以说,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尽管房地产是一种不动产,但是它从建筑样式、经营模式、融资工具完全在向国际惯例看齐了。当然这种看齐也没有什么不好,它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建筑全球一体化,不过,建筑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仅是样式的全球一体化还是学习他人精神实质,向国际惯例转轨仅是学国外之形而不采其质呢?


如果这样,国内房地产市场要想真正全球一体化是根本不可能的。看看,国内股市所走过的路,先进的制度不断在引进,新的产品、新交易模式、新规则也蜂拥而来,但是这些先进的制度规则并没有在中国真正生根开花,从而结出来的果子肯定是酸的了。如果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不能够从国内股市的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走向国内股市之路也就不远了。


可以说,从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天天都有人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与国外一些城市相差很远,国内房价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特别是上海是国际的上海,北京是世界的北京,世界只有一个上海,国际也只有一个北京,上海与北京的房价上涨也是必然。还有,国内城市的房价与香港相比,仍然相差很远。北京的房价没有不上涨的理由等。一句话,在这些人眼里,中国房地产市场与国际接轨就是如何让各城市的房价涨上去。高房价是他们国际接轨的最基本的标致。


但是,我们要问的是,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如何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它又是接的那门子轨?可以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路径基本上是采取香港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即高房价来推动市场发展。但是国内房地产市场有这样的条件来学习香港的市场吗?仅是学习到了香港的高房价,而没有学习到香港房产市场的商品房与政府提供公屋结合,没有学习到香港的高地价是通过透明公开市场拍卖,其收益完全为政府财政,没有学到香港房地产市场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上。那么,学习的仅是其表了!


可以说,尽管香港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十分畸形、他地不可模仿学习、特殊环境与条件下形成的市场,但是它至少有几点是最为核心方面,一是这个市场有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关于房地产市场的事情最细最具体事情都从中找到依据;二是香港市场的高地价基本上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获得,其巨大的收益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三是香港政府生产了大量的公屋来保证低收入者有居住之处。


对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来说,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刚发展几年,而且这几年的发展又是在法律规则准备不足的条件下而快速推行。在这种情况下,非市场的因素必然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对具有不动性、信息严重不对称、垄断的房地产业来说,非市场因素的主导使得操纵市场轻而易举了。对于地价,房地产开发商一直说,国内的房价是由于地价过高的结果。但实际上如此吗?即使是高地价,这样的“高”的价又流向了哪里呢?是流向了政府财政让国人大家分享吗?可以说,国有制的土地市场并没有为政府财政收入增加有多少帮助,反之许多财富通过暗箱操作流向权力者。至于国内的住房保障体系更是不知猴年马月能够见到的东西了。而国内房地产市场让民众见到的只有一条,就是不断飚升的房价。


可以说,目前国内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能够猖狂叫嚣他造的房子就是卖给富人,他生产的房子就是要暴利,就是以香港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为依据,但他们所依据仅是市场高房价之表,而就没有学习香港市场实质性的东西。同时,正是有这种香港房地产市场模式之表,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见这种完全悖市场法则、悖民众之利益、悖科学发展观的事情视而不见。反之,让这样的行为与观念大行其道。这些人的猖狂是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之结果。


还有,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引进住房预售制度,希望借助于这种制度来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但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引进这些制度时,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但引进这种制度时只是把这种制度之表引入而偏向利益某一方。比如说,在国外,住房预售制度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与诚信来保证,没有这种保证随时都容易侵犯消费者的利益。但是,我们的住房预售制度推出时这方面的设定则不考虑在内。还有,在国外,对于住房预售制度不是每一家开发商都能够参与,它必须经过严格的企业市场准入,没有达到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是不可能进入住房预售体制中,但在中国,则任何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可以这样做。再就是,对于消费者的住房预售款,国外是随工程进度分多次缴交,预售款必须专项分管,只有在严格审核的情况下才能支付,但是这些能够保护消费者的细节,我们政府职能部门就一点都不引进,甚至于明知这种住房预售制度有许多问题也不修改完善。他们学到的或引进的只是把消费者的钱一次拿过来交给开发商并让他们“空手套白狼”。


当然,还有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住房规划制度、土地规划制度等,在国外都有十分完善规则,但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就是视而不见。如目前,国内民众要求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有透明的信息,对房价成本有透明的信息,这本来在国外是政府最基本职能,也是市场最基本的东西,但到国内房地产商那里一句“商业秘密”则让政府职能部门闻风不动。还有,土地的容积率问题,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天天在叫中国的土地缺乏,但是另一方面大片大片的别墅涌出。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为什么在这里就不学习一点国外好制度呢?
总之,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到今天这个样子,走向这种高房价格局,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市场规则制定者只学他人制度之表,以利益倾向方式有选择性的设立制度规则,这样做在短期内是让市场发展,但对市场长期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