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应该忘了我的人
已经四月天了,春正浓得要化了,夏天也就快要来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重庆市的远郊小城打工呢。有个打工仔维特利斯,他是从遥远的非洲来的,当我和他一起在世界地图上看到他的国家——尼日利亚,他的喜悦和我看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没有什么大区别,只是他感叹的是我们的国家大,我感叹的是他的国家的遥远。没想到,分开快要一年了,而且还要直到永远,我们真正只是萍水相逢。对于一个普通百姓,这也是很平常的。
我竟然还没有忘记他,就因为他是个和我相处过的唯一的外国人吗?我还真的说不上来,也许是吧。
1、 衣服色彩总是很明朗
维特利斯(我姑且就这样用中文叫他吧)比我要迟来单位,他是老板的最新策划——加大广告投入力度――的产物,从广州而来。这样,让社会觉得我们单位有实力、有品牌些。他来后的主要工作是和老板一起上街做宣传活动,下乡散发广告纸,偶尔在客户会议上露露面或者唱首歌。总之,我们这些国人牌的打工仔不觉得这个洋打工仔在业务上有什么。好像他了然于这些也未可知,他有钱拿就可以,因为他去年就这样来这里干过两个月。然而我们还是能感到他的黑皮肤、他的英语、他的天然的外国人特点,就是他的资本。他是不说他的工资的,只是礼貌地和我们打打招呼。有人就叽哩咕噜地说他的工资一定比我们高,其实这也不关我们的事。
他坐在我对面,整天的在看书,偶尔写写字或者闲着。我们各做各的事,中晚餐一道吃。一个星期下来,我们就渐渐熟了。会英语的同事们,总还能和他说些话。他也常常用汉语和大家说些简单的日常用语,他的汉语不是很好。渐渐地,我就知道了他是从广州来的,也许是利用年休假另外兼职两个月,捞点钱用吧。至于他在广州做什么,也是不知道。他的个儿和我差不多——再矮一丝丝就是矮个儿了。我和他单独交谈很少,我们常是集体谈话,他说他28岁了,我们无法判断它的真假,至少我没和外国人相处过,不知道他的性格。他很喜欢穿牛仔裤和白衬衫,再就是黑裤子和红色T恤杉。对于它的肤色来说,我总感到它的衣服色彩很鲜艳也很和谐。
2、爱潇洒地唱歌
维特利斯真的很喜欢唱歌。工余的时候,我们会趁老板不在场播放电脑里的歌曲听,他也就开始哼唱了。有一次召集顾客见面的小型会议,二三十人,老板要他讲个话,他使用的是汉语,尽管他在生活中和我们交流还不是个中国通,但他能够基本上用汉语演说了,让我觉得他很不错。当时我是奉命录像的,一段段地录几个片断下来就可以了。没想到他后来就大声地唱起歌来了,像个歌星一样的做些简单动作呢!我把他拍得很好,惟一遗憾的是有一段他走到了用来写字的黑板前,结果,就只能根据白衬衫和白牙齿、白眼睛来判断他的脸了。后来他看见这一段,也摇了头。我不知道他是在遗憾肤色还是在说我的角度。再后来又有一次机会拍他,我只好用近景、特写,来反映它的面部表情:头发贴在头上、厚厚的唇。
他唱的英文歌曲,我不懂,但觉得很优美。我最感兴趣的是他的那份投入,他真的就像在舞台上一样的自然、认真而富有情感。后来听人说过,维特利斯确实心底里有一个当歌唱家的梦想呢。
3、头发像塑料地毯上的绒绒
尽管我知道非洲人的头发是卷曲的小圈,以及这是为了抗热和散热而形成的,但真正看见事实,还是在维特利斯的头上啊。
每次我们一同走路的时候,我都要仔细的看他的头发,有时还要忍不住地摸一摸。维特利斯就笑一笑,他知道我不是恶意的,我是又好奇又欣赏的。维特利斯信奉上帝,吃饭前的一刻,他总是要放下餐具,祈祷和感谢一番上帝。老板没有为他准备刀呀叉的,他又不会筷子,所以他就用一个铁勺子和一个叉子。我必须说我们的打工并不是什么白领阶层,我们都不可能高贵起来。老板只负责提供两餐,早餐我们自理。老板就近请了一个女工做饭,厨艺不是很好,也用不着很好,我们也没觉得差,卫生就行。我们和厨师关系很好,有时涌进厨房就自己拿碗拿筷子盛饭。维特利斯他却从不,即使他来迟了,也要厨师给他盛来。原来它还有等级观念和大男子主义呢!
有天傍晚,单位摄像机在我手上,趁他低头吃饭,我拍了他的头发。仔细地看着这些短短的小圈圈,我就联想到塑料地毯上的绒绒了。
4、也还是个“小气鬼”
我们的早餐很随意,有的干脆就没有吃。我还是坚持去吃,常常是没有伴儿。一次我出去,维特利斯正好来。我顺便客气的邀他去吃,也算是真心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绝了,我也只好一笑了之。
那天,维特利斯理了发,我们见了都哈哈大笑。原本他的发型就很特殊,这次一理,更显得突出了——他的那种发型,很儿童化的,就是我们常说的那种“马桶盖”!老板来了说,去理发时喊上了他。当然是老板出钱,他可没有咱中国人的那种所谓客气,就直直等着老板出钱,也没说声谢谢!我听得出来,老板是有了一丝丝不高兴的。
他好像不太懂得电脑操作,没看见过他在电脑上玩儿。他在我电脑上看见了自己的歌唱,就很想刻一张碟片留着。同事们就敲诈他说,那得给我买包香烟才给他干。他又不抽烟,当然也不知道我们当时抽的就是当地的五元钱一包的。他不置可否,只是一个劲地笑。有人就说他很小气,他就说:抽烟有害!也有人不放过他,说那就买点别的东西大家都吃啊!他一直没置可否。他后来又磨蹭到我身边请我给他刻一张,我就答应了,不过恰好没了光盘,我告诉他得自己去买,楼下就有。
有人主动要陪他去,说是要逼他买东西吃。结果,光盘是买来了一张,其他什么也没有呢!看来,他才不管我们中国人的什么人情交往的。不过我总是觉得,他的自私从不损害别人什么。当然,我也报复了他一次。那次老板要我和维特利斯随他一道去邻县,我想,维特利斯身上的那种汗气味很浓,坐在老板的那个破小车里,几个小时,我才不愿意呢。结果呢,维特利斯被安排到和别人一道第二天去乘公共汽车了。
5、几乎天天都唱《上帝是个女孩》
维特利斯常坐在桌上写些什么,要不就是坐着发呆。我那时已经很想家了,我就以为他肯定实在想家呢。我不经意间看到了他的书和本子。那可是一本幼儿园里的孩子学写汉字的“田字描红”啊,可想而知,他在练习汉字书写。他汉语交流水平基本能应付生活和工作了,但对中国汉字的书写还在启蒙中,他画的那些汉字,只停留在幼儿水平,赶不上幼儿园的娃娃呢!
他常常说我不可能有我告诉他所说的那么老,同时我也觉得他也没有他告诉我说的那么大,他还是一个孩子,就来到了遥远的中国。我时时把他和自己相比,我觉得自己还不如他呢,那个时候,我离家近四个月了。我真的很想家了。他也跟着别人说笑我:你是想老婆了吧?!我就说:是的,很想老婆了。他就哈哈大笑,一脸的孩子似的笑!可我,一点也没觉得想老婆有什么不好的。
有一天,我们的玩笑开的很开心的时候,一个大姐就说:维特利斯,这里的几个女孩中,你最喜欢那个啊?大家就大叫着起哄。所有的女孩都是不愿意被他点着说喜欢的表情。趁着混乱,维特利斯一下就拥抱着了最年轻的那位。大家就差笑死了。
维特利斯几乎没有什么社交和特别消费,晚上在老板家看看电视就睡了。我们几个打工仔的喝酒、玩耍,也没想到去邀他。主要的原因,我想就是他和老板住在一起吧。我们一忙,就几乎忘了维特利斯。他就一个人躲到一边去唱歌了。后来我才知道,那首好听的歌,那首他常常不离口的歌曲,名字就叫《上帝是个女孩》。有一天我对他说:维特利斯,你的上帝原来是个女孩子啊!你老这么唱啊唱的,是很想找个中国女孩谈恋爱么?!他当然还是不置可否,害羞地傻笑着。几个同事听了,就当面瞎造谣:维特利斯啊,在自己的国家里娶了好几个老婆呢!他也不置可否,只是哈哈大笑。他一直就这样很不愿意谈他自己的情况。
上帝如果就是个女孩,我不知道维特利斯怎么去解释他吃饭时的祈祷不是冲着一个女孩的。也许,他压根就没想过这是个问题。但我还是还是很认真的以为,维特利斯是在用唱歌掩盖和抒发他的思念家乡和孤独寂寞。我常常望着他看,想像他的寂寞而忘了自己的寂寞。那是2006年的五月里。
2007年4月21日星期六
2007-5-1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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