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谴责七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
证券日报记者 谢颖明
深交所日前发出公告,对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据了解,以上七家公司截止2006年4月30日,均未能披露其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第2.1条、第6.1条、第6.3条的规定。七家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4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决定对七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以上七家公司截止2006年4月30日,均未能披露其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第2.1条、第6.1条、第6.3条的规定。七家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4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决定对七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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