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自深深处的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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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幽梦影 |
如果把隐约透出肌肤的精致蕾丝比作一个人,我的脑海中冒出的竟然是个男人——英国唯美主义文学大师奥斯卡·王尔德。奥斯卡·王尔德是19世纪后期的英国贵族,时常穿着深色的天鹅绒外套,露出饰有蕾丝的衬衫的领与袖。他文思缜密,但又举重若轻;他的故事风格或童话或魔幻,但揭示的真相却如匕首一般力道凶猛。他经常妙语连珠,下面的段落小标题都出自他在法庭上的机智对答。
爱自己,便是一部终身罗曼史的开始。
试想最能引发自恋的织物是什么?如有蕾丝,便不做二选。这个用真丝、纯棉、亚麻、金银线,一针一线把时光和心思勾勒进去的织物,自诞生之日起就用来表达精致、优渥、奢侈。用它制成“维多利亚的秘密”,女性会情不自禁地爱上自己的身体,而男人在女人的自信中发掘她的魅力,深深地陷入这妖艳温柔的旋涡。
最顶尖的蕾丝当然要用来做晚礼服,因为它是最擅长浪漫和裸露的织物。Valentino这个晚装高手,就很会用它来塑造略脆弱的像玫瑰般的女性特质。Coco Chanel的骨感身材也曾穿过黑色的全蕾丝礼服。2008年秋冬Givenchy的年轻设计师Riccardo Tisci把黑色蕾丝和厚重面料拼接在一起,使得廓型很有雕塑感,裸露的地方又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他还将小束黑色细丝加入了服装中,甚至还会用玫瑰珠链,目的是想让女性看上去更有修女的光辉。真是个狡猾的家伙,他知道越是清教徒式的压仰,越能达到勾引目的。这点从小生活在修道院的Coco老祖母更懂得。
一个人应该永远有点不可思议。
本季的Prada很有想象力,有点不可思议——她挖倔到隐藏在脂粉气中的书卷气质蕾丝,于是她把超大结构的蕾丝制成穿在白衬衫上的背心,或是套在厚呢裙、针织衫上的物事。她用的蕾丝面料很厚重,颜色也很大胆,给人一种奇特的硬朗印象。“我只是需要很简约的轮廓,但需要一些表面的趣味。而我并不想使用印花,所以我开始看蕾丝,并痴迷于它。” 女王Miumiu Prada如此解释她的蕾丝情结。有了时装女皇的加持,蕾丝从最泛滥的卧房情趣荣归时尚宝座。
本季的Givenchy还值得大书特书。他的模特儿仿佛唐璜,那个拉丁情圣——超大上衣配纤瘦紧身的长腿裤袜,以蕾丝、纯棉色织布和纯棉府绸展现拉丁美人钟爱的荷叶花边和百褶花边。在衣裤套装上,白色蕾丝衬衫和黑色紧身裤的造型令人想起拜伦、兰波、王尔德这样的浪漫系诗人。事实上蕾丝也曾很书香气。在17世纪的荷兰,蕾丝主要用于男性着装,看看尼德兰时期的维米尔画作,女子穿的布裙很朴素,而伦勃朗的作品中的男子则是黑衣衬着雪白蕾丝衬衫。伦勃朗的画作是不少设计师创造中性化女装的灵感源泉。
2008秋冬秀场的Phi的蕾丝外套也有着硬朗的外形,而里面搭配的却是荧光粉红紧身衣,给人很外星生物的感觉。不过,亲爱的Phi,这就对了,不可思议最重要,陈词滥调永远无法上位。
恶是个迷失,是人们编造出来说别人那惹人心动的魅力。
亦正亦邪的蕾丝让我彻底徼械,而且真正的手工蕾丝都是独一无二的,图案表述的故事也惹人遐想。手工蕾丝的制作过程相当复杂,更重要的是蕾丝通常都由一人独立完成,它像刺绣一样会把人的心情带进来,每一款蕾丝因沾染人气而有了自己的灵魂。早期手工制作的蕾丝都用在高级的时装或王室室内用品上,普通人很少看到。现在的手工蕾丝也只走精致路线,采取全球限量生产的方式,每一批蕾丝制品都要经过注册,卖完就再也不会生产。
本季最喜欢的蕾丝时装是Alexsander McQueen的哥特公主装。黑色蕾丝编织成孔雀的形状,完美地附和在芭蕾名伶般的层叠裙上,带来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最佳时尚范本。Chanel的巴黎伦敦系列中的哥特公主也用黑色蕾丝缠绕头发、手臂等地方。Luella那带有明显Gothic Lolita式的设计幽暗而性感,混合着蕾丝、烫金、薄纱的惊艳味道。层叠的裙摆使用材质的对比将Lolita性感的一面展现出来,上身的领扣和宽宽的松紧腰带透着少女的气质,带上薄纱的发带,芭蕾裙变得很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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