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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距“敢于开枪”还有多远?

(2006-08-02 16:09:41)
分类: 【警察观点】
标签【警察观点】
 
警察距“敢于开枪”还有多远?
 
□ 刘晓宁
 
       今年以来,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提出的“(民警)要敢于开枪”的观点引发了媒体对民警是否应“敢于开枪”的讨论,把警察使用武器这个“敏感”的话题,再次置入公众舆论的洪流。不仅读者和网民反应强烈、见仁见智;而且许多专家和权威人士也从法理探微、法律依据、操作尺度等不同层面予以分析和论述。但来自各方面的声音都有着基本一致的态度,即:在遇有严重威胁群众和民警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时,赞成“警方果断开枪”。
      
       4月11日,公安部通过新闻发布会,作出“警察在法律范围内使用枪支应得到支持”的明确表示。这对于肩负着保护群众生命安全、自己的人身也往往要受到生命威胁的警察来说,无疑是一支“强心剂”,因为,他们需要这样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民警——特别是处于打击犯罪一线的民警,对于枪的使用,在感觉上却多少有些复杂和矛盾。因为,由枪带来的“几多欢喜几多忧”,已形成了一种短时间难以冰释的心理芥蒂和观念障碍。作为武器的使用者和“敢于开枪”的承担者,他们的心中有着别样的况味——

       一是“离不开、惹不起”。枪支在民警的执法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一个常识问题;就我国警察现有的装备状况,枪支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制止和震慑暴力犯罪倾向的实践中,已成为民警手中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在面对危险、面对凶残、面对暴力时,枪,就是他们敢打必胜的最强劲的支撑。可是,由于民警队伍中涉枪违法违纪乃至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上级部门也加大整治和查处的力度,“禁令”约束、“铁律”惩戒。民警因丢枪、随意开枪、酒后用枪和误伤无辜而丢掉“饭碗”乃至丢掉脑袋的惨痛教训,使得民警对枪又产生了一种惧怕和排斥心理。想想身边屡立战功又因枪而前功尽弃的战友,看看那些一时不慎不察而因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许多同志在自警的同时,也产生了消极情绪:“没枪也罢,至少能减少出事的几率。”

       二是“拿不准、怕追究”。尽管法律赋予了警察开枪的权力,尽管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武器”和“不得使用武器”的诸多情形,可是,在执法现场、在执行具体的任务时,瞬息万变的情势和难以界定的动向,常常使民警无法迅速做出准确的判断,当眼前错综复杂的情况一时还无法与《条例》中“开枪”的规定相“吻合”时,民警往往就要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而且,因“开枪”误伤无辜或因开枪而导致长期纠缠不清的诉讼和问责,也给民警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尚不具备行使“适当的自决权”和“自主判断权”的情况下,囿于“拿不准”、和“怕追究”的顾虑,也就很难做到“果断开枪”。

       三是“既想要、又想躲”。一位派出所长曾坦言,他们在出警追捕一盗窃团伙时,对方五名壮汉个个手持铁棒与民警对峙,而三名民警持有的“武器”仅仅是两条警棍,事后,他和战友都哭了:“要是咱们能有一支枪该多好呀!”可是,在一次统一行动设卡盘查时,又出现了谁也不愿去申领枪支的尴尬局面。为什么?因为“那玩意儿太容易出事了,咱出不起事儿。”遇到危险和情况紧急时想枪、相对平静时躲枪,在爱枪怕枪想枪躲枪的复杂情绪里,暗含着一种难言的苦涩。

       我想说的是,在民警精神上还不能消解块垒轻装上阵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做到“敢于开枪”。毕竟,沉甸甸的责任、沉甸甸的枪,决不是一句鼓励、几声赞成、一片理解和支持就可以承载得起的。况且,由于近年来枪支的集中保管和严格的申领制度,客观上也使民警在配枪、领枪和用枪的过程中时常出现“断层”和“时间差”,一些民警已经为之付出了血的代价。因此,看似简单的“敢于开枪”,在实践中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要“敢于开枪”,什么时候不开枪,一旦开枪出现失误后怎么办?等等这一切,亟需要有关高层倾听来自一线的声音,制定出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
■中国第一公安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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