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眼:
必须够狠
我最多对自己够狠
所以做不成大事……
现在是2006年8月1日凌晨0:33。今天是“八·一”建军节。
小的时候最初的理想是当解放军。好去“解放台湾”。但和小伙伴们玩了几次打仗的游戏之后。没人劝。我自己就放弃了当兵的理想。
我确实当不了战士。因为我不够狠。游戏中明明我可以把“敌人”从背后用木头枪“打死”的时候。我从来都狠不下心扣动扳机。还想着让对方举手投降喊着缴枪不杀。结果。往往让“敌人”转身一抢把我彻底“击毙”……
这是性格。我以为。天生的。改不了。
文如其人。我不够狠的性格充分体现在我写的字里行间。这一点我自己非常清楚。不论是写足球还是写别的。即使是想骂一个人。写之前咬牙切齿。一动笔就成了温和委婉。
我最不擅长的就是非常直接的那种人身攻击。虽然我爱吃人参炖公鸡。我觉得那和骂街没有什么两样。我一般是对事不对人。虽然事都是人做的。
我当然说过一些损话。讥讽或者嘲笑的话。有的也够狠的。却绝少选择直接。
这是性格。我以为。天生的。改不了。
几天前写了一篇文字。文字的标题是——《再热闹的话题也别扯个没完没了》。
这个标题再次充分体现着我的不够狠的先天不足。会写字的人都知道。网络上行文如果想吸引更多的阅读者。标题就是最有效的捷径。我想如果我的标题起成——《强奸和顺奸不过是一个幌子》或者更直接地写下《女作家,你想卖书请别打强奸的主意》并配发一段类似“深海鱼油,唤醒你沉睡已久的记忆;深海水妖,唤醒你沉睡已久的性欲”的文眼。我坚信。该文的阅读量至少会翻两番。
呵呵。我即使已是足够委婉。却还是惹怒了女作家。她怒了。因为她痛了。她望着自己写“强奸”的贴子有18。9万的阅读量。写“蟑螂”的文字却只有139人次浏览。无奈。怎么就被人说中了呢?
一般作家都有几分天赋。再小的作家也是。即便三流都论不上的也是。专业搞文字的就是专业搞文字的。您看看女作家回击的标题(其中我的名字被我隐去)——《杂文对你太危险了,还是玩好你的球先》。
球?球!
呵呵。多么巧妙的一语双关啊。多么符合其以性事作为标题关键字的风格啊。但是但是但是。我必须感谢女作家。虽然她够狠但还没有狠到十足的份上。给我留着面子呢。她要是真的把标题里的“球”换成“生殖器”。我除了干看着也真的没啥好的办法。

只是女作家的一通人参公鸡像是一锅乱炖。我的意思是。说了那么多。她依然没有拿出足够的论据来反驳我对其开博发文炒做卖书的怀疑。最多就是“善意”地提醒我:大叔,你裤子拉链开了。
说实话,这种民间网上流传了差不多有一个世纪的俗句子,居然被一作家还在自觉有趣地使用着。我所说的现如今人群里最多的除了经理就是作家。想必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大叔也想善意地提醒女作家:闺女,你裙子下摆露了。
“你可以在一个时间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一个人,但你永远无法做到,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双眼睛。欲盖弥彰。你的恼怒正证明着你的心虚。
这是性格。我以为。天生的。改不了。
我想我确实不够狠。在博客上我连起个惹火的标题这等小事都做不来。看来这辈子注定做不成什么大事了。只是在这个寂静无人的午夜。我打算狠一回。尝试一下。
我将写下此生对那位女作家说的最后一句话——
杂念对你太危险了,还是玩好你的笔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