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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我真的会想念你

(2006-03-03 00:00:38)
分类: 想写的文字
本文的眼:
 
我是从小给她带大的
豆豆,我真的会想念你
 
明天我要亲手给她送走
 
说实话我很后悔
 
当初为什么要养她……
 
现在是2006年3月3日0:00。“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我也不管歌里唱的是阴历还是阳历了,看到这个日子,耳边就回响起了这个旋律。
 
我很少写纪念性的文字,因为我担心我写不好,写不出自己想表达的感受。今天,我准备写一篇,为了一只小狗,她的名字叫——“豆豆”。
 
我知道全中国也许有一千万只小狗的名字都叫“豆豆”,这没关系,一亿只也没关系,只要我喊一声“豆豆”,有一只小狗高兴地摇起尾巴就可以了。
 
礼物大约三年前的一个夏日,我认识的一个女孩给我打电话,说要送给我一个礼物。我问什么礼物,她说看见了就知道了。
 
我开着那辆已经丢失的普桑去见她,我看到了她的礼物——一只白茸茸的小狗。她说前两天逛街的时候,遇到有人卖小狗,她好奇地凑上去摸小狗的头,结果小狗开始友好地舔她的手指。她从来没有养过狗,她以为小狗用舌头舔她是百年不遇的奇迹呢,看着小狗可怜巴巴望着自己,她一冲动就花100块钱给买了下来。
 
直到一路抱着小狗回到她自己独居的家,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峻——她在一家公司做事,几乎天天加班,如果她不想让小狗饿死,她只有辞职。显然,后者更可能会让她自己“饿死”……
 
后来的事情是可以想象到的,我接受了这份特别的礼物,虽然我那之前没养过狗,但我心里还是很喜欢狗的。我记得小的时候在东北上小学,学校附近有一家狗肉馆,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狗,杀之前狗会被拴在饭馆前的一棵树上,我放学路过总要在那里流连,买一些吃的喂狗,然后在屠夫提刀走来的时候,飞快地跑开……三四年的光景,我不知道这样送走了多少只狗。
 
三年前我还住在一家小商务酒店里,酒店不可能让我和狗一起住,所以我只能求助于我的父母,父母欣然接受小狗,并取名为“豆豆”。
 
豆豆只有两个月大,当时还必须喂牛奶,体积大小只相当于一只小白鼠,除了满地大小便之外,确实很可爱。我每次回父母家,总要和她玩上好半天。
 
豆豆成长的速度超出我的想象,没过多长时间,她就已经变大了,也懂事了。上厕所知道去固定的地点了,同时也逐渐学会了一些技能,比如上下楼梯、玩玩具什么的。
 
相处。2004年冬天,我父母出国了,此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只能由我独立承担养她的重任。说实话,“豆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性,此前我经常大半夜还在外面闲逛游玩,而那一年,我几乎每天都会在半夜12点前赶回家,因为我不想让她挨饿。甚至有的时候在报社出报纸,我都会很不敬业地提前走人,无数个夜里,我开车飞驰在长安街上,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快回家,喂豆豆。
 
同样是无数个夜里,当我刚出电梯还没有接近家门的时候,就可以听见“豆豆”惊喜的叫声;打开门,便可以看到一个花枝乱颤的她;豆豆迎接主人的姿态很有创意,先是摇头尾巴晃的规定动作,然后就是一组自选动作——全身爬在地板上同时做自游泳状。有点飘洋过海来接你的意思。
 
同样是无数个夜里,我在电脑前写字的时候,“豆豆”就趴在我的脚下,最初我敲打键盘的声音总是能把她从睡梦中吵醒,时间长了,她也渐渐习惯了——往往是我敲的声音越大,她打鼾的声音也就同步增大。
 
有一个阶段“豆豆”突然开始掉毛了,我抱着她去医院,医生开始说她腰锥间盘突出,后来又说她长了螨虫,总之开了一大堆的药、打了十几天的针。打针的时候,豆豆的样子很可怜,当针头扎进的时候,她微张着嘴,面部表情十分痛苦,大口喘着粗气,但就是不叫出声来……我第一次惊诧于她的坚强。
 
“豆豆”除了坚强之外,我没想到她还那么勇敢。有一天傍晚带她出去遛弯,途中遭遇了一股部队——两只体形硕大的狗突然合力向“豆豆”发起了进攻,两边的主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双方已经战做一团,“豆豆”被对方扑倒在地,马上又翻身爬起,她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反而嚎叫着扑向比她大三倍的那两个对手……
 
那天晚上回来,我给她的伤口上了一些云南白药,也第一次把她放在我的腿上,然后我写稿,她不一会就睡着了。
 
那天我一直写到了第二天太阳出山,直到“豆豆”张开双眼,我把她放到地上,才去进入梦乡。
 
去年秋天,我搬进了自己的家。“豆豆”跟着我入住了新房子。起初她完全不适应新的环境,尤其很大的客厅和很滑的地板经常让她不知所措,有时她会突然进行一组5*10米折返跑,拐弯的时候最搞笑,两条腿拼命哗哗哗地蹬地才能控制住身体的重心,真的像是动画片《猫和老鼠》里的那些追逐场面。
 
曾经有一个面子上的朋友来我家串门,他家里养着一只似乎非常名贵的犬,看见“豆豆”的时候问我为什么不养只“好狗”。我说,她本来就是一只“好”狗啊!
 
后来我听说这个所谓的朋友和别人说起过我和豆豆,大致的意思是:董路养了只破狗,还当作什么宝贝呢!
 
我听后对传话的人说:虽然我也这样看待他和他媳妇,但我真的不会这样说他。
 
分离。很遗憾,现在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豆豆”必须离开了。父母家因为有妹妹一岁的孩子,不可能再收养“豆豆”了,哥嫂家因为嫂子对狗过敏容易引发鼻炎也不可能收留“豆豆”了,还好,我昨天找到了一位朋友,她将帮助我把“豆豆”送到她在京郊农村的老家。
 
“豆豆”明天就要送走了,三年的相处让我真的舍不得,她曾经是我心灵的寄托和安慰,我曾是决定她是否挨饿的人,我想我会想念她,有时间也一定会去看她。
 
此时此刻,“豆豆”依然在我脚下睡着,发出微微的鼾声,她当然不知道24小时之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说实话,我真的很后悔,当初要是不接受这份“礼物”该多好啊。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愿这样看着她离开。
 
三年过去了,当初开着接回“豆豆”的那辆桑塔纳已经丢了,当初把“豆豆”送给我的那女孩已经杳无音讯了,如今终于该轮到“豆豆”也要走了……生活果真就是不断地抹去过去的记忆。
 
我记得小的时候看书上写的:一个人想哭的时候不想让人看见他流泪,就会抬头看天上的太阳,然后顾左右而言他:这阳光可真刺眼啊!
 
很不幸,此时天上没有太阳。朋友,我能说:这月亮可真刺眼吗?
 
……
 
“豆豆”,不要怪我。
 
我们还将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有太阳,也有月亮……还有情谊。(完)
 
 
谢谢所有看到此文的朋友,我知道这篇文字不会有太多的点击,我无所谓,对于一个300万流量的博客而言,若想追求点击量并不是什么难事。其实这是我是为我自己写的,因为豆豆不识字,如果还有朋友看到了,不论有几个人,都足以让我感到一丝欣慰。
 
时候不早了,睡吧。晚安。豆豆,我真的会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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