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
文/戈 贝
“我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说声再见……”
跟我一般大年龄的人,应该都熟悉这首儿歌,而且小的时候是不遗余力的去做这样的事。如果我们要把这样的事讲给我们的小孩子们听,或是要求他们去做这样的事,他们保准会笑掉大牙!
对此,我一点也没有感到难受。时代在进步,孩子们的思想也在与时俱进,要求他们做这样的事,似乎有些难为他们了。不要说马路边上掉了一分钱他们不会去捡,就是他们自己掉了一分钱、一角钱,他们也不会在乎的。
再看看,我们现在的大人们又在做些什么。我们这些大人们呀,巴不得马路边上掉一手机、一笔记本、甚至500万,就算捡了,又有几个交给警察叔叔的,恐怕没几个,因为你掉的远比你捡的多、找回来的远比你交给警察叔叔的多,因为你交了之后社会上的大多数人会送你一高度一致的评价:笨。
现在的“笨”人确实不好找了,人人都学得很精,而且他们叫这为生存能力!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学长,成绩在老师眼里那完全是一宝贝,不争气的就是仁兄有一爱好:好主动到其他同学那儿捡东西。高考的时候需要填写签定表,为了提高学校的升学率,聪明的班主任老师在他的特长一栏里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该生动手能力极强。仁兄顺利的考入了名牌大学,也顺利的出了事,不过母校却因这位班主任老师的过人才智逃过一劫。
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都没有培养“笨”人的愿望,当然也就不要指望有多少“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事了。
遇到自个儿丢个什么东西的事,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自认倒霉,千万不要骂人,因为该骂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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