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又有了一个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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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又有了一个安全阀
前一些时候媒体报导,辽宁通钢改制,新上任的总经理遭到围困,最后秩序无法控制,被人殴打致死。河南林州钢铁有限公司、这家国有独资企业,因企业改制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出现矛盾。2009年8月11日,林钢部分职工聚集公司办公楼内外,致使正在该公司指导改制工作的一位干部被围堵楼内,事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至8月15日凌晨,聚集职工相继离开。河南省省委书记对林州钢铁有限公司改制立即做了批示:“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
增加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这个批示,突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个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改制企业的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无疑给国有企业的改制加了一个安全阀,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也是对改制企业的各级领导一个严格的要求。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条重要措施。改制从决策预防上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深入职工群众做认真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的意见,这就要回答一是法律依据是否充足;二是是否保证职工有了知情权。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要内容:要说明改制方案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改制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公正、公平;改制方案及职工安置方案是否提交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单位是否解决了债权债务处置、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等问题,是否落实了改制资金来源渠道,制定了资产处置方案等。实际从国有企业改制从合法性、公开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四个方面实行评估。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改制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前两天,《经济参考报》以标题为《南京国企管理层零成本私吞国有资产被举报》,仔细看了这4000多字报导,明白该企业国企管理层如何在一夜之间成了腰缠万贯的新型资本家。有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他们一手策划组建了私企公司作为其牟利平台,并利用手中权力,为私企公司大量输送利益。这样偷鸡摸狗的事,他们就被捆住了手脚,国有资产也增加了一道防火墙。
我想再好的要求,必须严肃执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未经改制稳定风险评审,不得实施改制。若未经评审实施后造成不稳定事件,应追究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没有严肃的纪律,在利益驱动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人会当成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