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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们的实在?/从远方什么也带不来/从面前什么也带不走”
——冯至《十四行》节选
不说爱,只说喜欢。对一切无用而美好的事物。爱太着力,喜欢涣散。一个人一辈子会喜欢很多东西,喜欢只是一种状态而不是一种态度。这样的喜欢可以随时淡忘,随时拾起,用不着背负呼应与否的难缠。无论喜欢什么,只要是那一时喜欢上了,不必去想喜欢的结果,喜欢就一厢情愿地神迷一阵,厌倦了无所顾忌地撇下。而有些喜欢是一辈子的眷恋,纵然一时放弃还会再次延续。
譬如,喜欢音乐。一个人会在一段时期喜欢上一种什么音乐,没有人事先知道。只有当那种旋律像挣脱你而去的灵魂与你猛然遭遇,你才能在那一刹确定它就是你。它无处不在,飘忽不定,它是电影里的一截背景,风送来的一声旅人低唱,有时它就呆在你手边那张早已落尘的CD里……它会随着你转承启合,也会锁住你生命中的某一个瞬间。
和许多人一样,最初我也挤在那条熙熙攘攘的大路上,从手抄歌本起步,台湾校园歌曲、武侠剧日剧插曲、磁带、打口碟……没有什么界限,也不在乎什么雅俗,只要两种感觉能对上耳,打个激灵就喜欢。偏偏我属于五音不全之流,喜欢却不敢人前嘹亮,可这并不影响我继续喜欢,藏着掖着我照样喜欢唱,尤其是在独自散步或做家务时,尾着某个喜欢我也会抖抖嗓子唱给自己听。其实音乐和阅读一样,夜深人静时独乐乐才是它最完美的归宿。
随着年纪的增长,趣味成型,我喜欢的音乐也逐步转向,特别是有了网络之后,我那台索尼卡带随身听渐渐变成古董;MP3自刻碟虽然无法满足我的耳朵与心情,却最大限度地延伸了我的视野鼓噪了我的欲望;而真正的狂欢来自昆明一二一大街中段出现了那家无名碟店,每次走进去,全世界地上地下的CD涌到眼前,我通过网络完成的
“初体验”即使只在这里得以部分兑现,我也心花怒放。这期间,几位同样口味的博友好像黑夜里的几点烛火,让我们天南地北却能彼此照见,一起分享。
渐渐的我的喜欢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小众的多过大众的,老人的多过新人的,独奏多过交响,简单朴素的多过华丽壮阔的……我的喜欢没什么专业支撑,我也从不去琢磨自己口味的成因,不管它来自哪个语系,地上还是地下,我总能在听到它的时候,立刻确认我与它的亲疏关系。这就是音乐的神奇,我在寻找它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找见了那个深藏的自己。
这些年,执迷民谣,爱屋及乌喜欢上了胆机,喜欢听现场,常常老太婆一个混迹于一帮小子丫头之中乐此不疲。还好,音乐不会嫌人老,一个人总要有一些喜欢,才能在仓促的生活里和自己玩得尽兴。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我喜欢着喜欢着变成了尴尬的喜欢。
前一阵与一帮小屁孩去大理。为了维护我的心情,临出发,我匆匆抓了自己车上的一个碟包随行。本以为我的碟包将是此行中的救命稻草,不料,小屁孩们根本不买账,无论是自刻碟还是正版碟,由don
alder、Nick Cave、纪晓君、陈升、Leddra
Chapman等多国部队组成的这十几张碟,对他们来说不仅冷僻,而且“很不适合旅行”。这已经不是什么70代与80代的代沟问题,而是我们各自签下了不同的心灵契约,在用音乐打通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时,每个人按“心”索骥,你找到它,它滋养你。音乐从此与你达成了一种最隐秘而美好的关系。
喜欢之一,巴奈。她的歌有罕见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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