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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2012-10-31 21:31:53)
标签:

宋体

霍乱时期的爱情

北京青年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

文化

分类: 荐文

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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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827日下午


  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会议厅

  嘉宾:余华(作家)、陈众议(中国社科院外文所所长)、 杨玲(《霍乱时期的爱情》译者、首都师范大学教师)

  主持:止庵(学者)

  这个轻比那个重还要重

  止庵:今天是首次正式授权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国首发式,此次中译本是根据马尔克斯指定版本翻译的,也是第一次全译本出版。我们请了余华先生、陈众议先生和杨玲女士,我们是向一个伟大的作家和他的一部伟大的著作致敬。这个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是1928年出生,1967年写了《百年孤独》,1982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85年他出版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还记得当年这个书出的时候中国读者们的反映。大家知道有一个几乎成为规律性的事情,当一位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获得了无上的殊荣,但是一般来说他的创作很难再往上走一步。但是1985年的时候马尔克斯出版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大概两年左右中国就读到了这本书,发现这个书打破了所谓的惯例。

  余华:我记得我当年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和读《百年孤独》有一个非常不同的感受,马尔克斯的叙述太从容不迫了。

  有些作家可能就是,当你前面写到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纯洁、那么热烈,完全你感觉到是任何力量不可能将他们分开的时候,结果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情就让他们分开了,这也可能是马尔克斯所说的因为他们还太年轻。这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一笔。有些作家好不容易推到高潮以后他结束不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你用一个轻建立在重的上面的时候,这个轻比那个重还要重。所以这就是一个伟大作家教给我们的一个写作方法。这种如此强烈的爱情能够毁灭的只有他们自己,而不是外部的力量,马尔克斯认识得很清楚,而他写得又是那么好。

  我尽量保留这种陌生感

  陈众议:我对杨玲很期待,我上个礼拜拿到这本书以后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很多,应该说现在才真正接近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风格。

  《百年孤独》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里面是相对雕琢的,遣词造句是很有讲究的。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他完全是率性而为,放开了,恰恰因为放开了翻译起来还挺麻烦的,要把他的神采翻译出来。翻译出来最难的并不是文绉绉的典雅语言,翻译当中最难的是口语化,那种口语化属于作家个性的,他那方水土说的话,那个实际上最难传递。

  所以我是很惊讶,我当时想了半天,我说我说什么呢?我首先要说明一点的,原来的译本并不坏,但是这个新的译本更好,把马尔克斯的风格、神采翻译出来了,这是绝对的。

  止庵:我觉得新译本里面有很多东西是原来译本里面没有呈现的。这本书特别在细节见长,我觉得杨玲是很典型的直译派,用这种方法把这些细节东西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我也想问问杨玲女士,在翻译过程中,你觉得有些什么感想,可以跟我们说一说。

  杨玲:首先感谢陈众议老师对我的夸奖,我实在不敢当。就像止庵老师说的,我的基本原则就是直译。因为我觉得如果过多运用汉语本身的成语或者俗语等,就会使原文中很多鲜活的细节失去它本身的色彩,甚至会被消解,所以我基本上直译。我想带给读者的是一点点陌生感,马尔克斯写了很多东西,他之所以成功、之所以伟大,就是他在很多非常平常的事物让读者感受到陌生感,这种陌生感也是我尽量保留的。这也是中国读者读外国文学的一种乐趣。

  首先原文里面有很多名目翻译,比如动物名字、服饰名字,包括交通工具、汽车、马车这些东西的翻译,这些比较费时间,不仅在字典、百科上查,还要利用网络,这部分费的时间比较多,有的时候为了两个字就要查一两小时。有一些东西还要查它的拉丁文名字、英文名字,甚至我还要靠搜索图片,搜索之后才敢往上写。

  余华: 根据我的经验,所有外国翻译家翻译中国小说就怕成语,因为每个成语后面都是一个历史,甚至是很深厚的中国文化背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反过来我也发现,很多翻译家把外国小说翻译过来的时候,他也喜欢用成语,为什么?简单,非常讨巧的,就是很轻松的功夫。而且中国读者还觉得这个翻译家很有文化。杨玲的翻译有一个优点,她没有使用成语,而且在没有成语的情况下依然是那么舒服。

  他得有阳光进来才能写作

  杨玲:我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我从书中看到马尔克斯的父亲是电报员,但是他父母的爱情确实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是受到阻拦。他们俩靠着电报来联系感情,马尔克斯的父亲不断地发电报、写情诗,最终坚定了爱情的信念,然后两个人在一起。

  余华:马尔克斯好像有自闭症,必须要在很明亮的房子里面才能写出很好的书来。当时他没什么钱,还租了两层的落地玻璃的,他得有阳光进来才能写作,我是不行的,我是把窗帘拉下的,像小偷一样写作,他是光明正大的写作。他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他当时是用老式的打字机,他只要一页纸上有一个字打错,整页纸都不要,他是要重打的,他是有点洁癖的作家。每天写到下午要休息的时候,他跑到下面他太太的房间里面说,我哪是在写小说,我是在发明小说。你可以感觉到作者进入到好的状态,这不是随时都会来的。因为写小说,我是知道的。他写这本书的时候也是特别好的状态,你看里面的细节写得多么精确。

  杨玲:《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合起来才能算是真正的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写的时候就像高高在上的上帝一样俯看人类的社会,他用神来之笔的小说问的是社会和人类的历史。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像一首情诗,让马尔克斯又回到人性上面,他重新又回归到一个肉身的人,让人感觉更多的是人的七情六欲,而且是人之间的非常真挚的爱。

  陈众议:他前期创作都归结到《百年孤独》,但是恰恰他没写自己,写了那么多人,他没写自己,没写自己的家人。恰恰是到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后,在世界上遨游一番才回来说说自己。要把他父亲、母亲拽上,那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他感同身受,因为这种文化环境创造了他父亲母亲。

  余华:如果《百年孤独》完成之后马上写这一部,根据我自己的写作经验,他可能会中途放弃。所以他幸运,他隔了二十多年才决定写这样一个故事,那时候他已经对人世间各种生活,他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百年孤独》看起来可能是君临天下的味道,其实那是一种天才,而这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多是他对生活的酸甜苦辣。《百年孤独》是天才之作,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生活之作,它们是这样的区别,但都是一样的了不起。

  怎样才能不让读者不停地眨眼睛

  读者提问:刚才杨玲老师说它很适合女性去读,从女性的角度您觉得又是怎么样去诠释?

  杨玲:他是一个男作家,但是书里面很多细小的地方,我觉得他对女性真的有足够了解。马尔克斯的生活可能是很随意,但是他和他妻子的感情是非常好的,你能从里面看到,尤其第一章写到一对老夫妻日常生活中的磕磕绊绊,你就可以看到他和他妻子之间是有深厚了解的,他对女性细微心理的把握是非常准确到位的,我觉得还是很感人的。各位女性可能都能在里面找到让你想起你自己爱情的细节,我觉得很精彩。

  余华:当一个作家写小说的时候,我感觉他的性别是在写作过程中自己忽略的。我相信杨玲翻译的时候可能也忘记自己是一个女性的翻译角色,而是完全沉浸在这本书里面。在叙述上如此牛的文学作品,这部作品叙述功力比《百年孤独》还要难,因为《百年孤独》写的都是非常吸引人眼球的事情,而《霍乱时期的爱情》都是细微之处出来的,能够和它相提并论的,我读到的只有《洛丽塔》。《洛丽塔》也是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像推土机一样过来,最后发现你被它压死了都没有听到声响。所以为什么欧美作家评选二十世纪文学作品的时候总是不能忘记《洛丽塔》,因为只有作家才知道这样作品的叙述是多么需要功力,马尔克斯在这本书里也充分表达出来了。

  读者提问:杨玲老师,不知道您在翻译的时候有没有看过以前的翻译版本?您在翻译的时候有没有比照?不知道您在翻译过程中有否痛苦?

  杨玲:翻译过程中我没有看老的译本,很早以前确实看过,对我的影响没有太大。我翻译过程中有一点是我刻意要保持的,就是语言的节奏。之前马尔克斯在一次采访中也说过,他说作家要一直保持一种节奏,如果你失掉这种节奏,读者就会不停地眨眼睛,最后就会疲倦,说明读者已经开始放弃这本书,那就是作家最大的失败。翻译过程中,当然要保持这个节奏谈何容易,所以我尽量保持非常节俭、紧凑但是又内涵丰富的语言节奏,我只能试图做到这一点,这样才能不让读者不停地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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