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公开违规名单,重庆招办为何死挺
曹林
中国青年报 2009-07-08
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让人不解的现象,在舆论的一再追问、家长的不断要求、媒体的步步紧逼下,在“不公开也会被网络搜索出”的大势所趋下,重庆市有关部门仍执意不公开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媒体记者在该部门采访时注意到,当一男士提到“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时,该部门一领导回答:“别管他们!”并称“迄今没有接到新的、可以公开的通知”。(《成都商报》7月7日)态度甚是强硬,一副死挺、硬挺、决不向舆论妥协的姿态。
不明白重庆有关方面为何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毫不客气地说,重庆有一万个理由必须公布违规名单,没有一个理由可以拒绝。
首先是造假高考状元家长的紧逼。对于自己丢官停职和儿子被北大拒收,何川洋的父母虽十分痛苦,但既然违规被曝光了就只能承担违规的代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惩罚。但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重庆公布其他违规考生名单,同样接受社会监督。他们认为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跟他是高考文科状元的身份有关,其他违规者不能因为没有出头和冒尖就可以逃脱惩罚。何家这样的要求是非常正当的,如果规则仅仅惩罚冒尖者,而对其他违规者视而不见,这对何川洋非常不公。
然后是媒体和舆论的紧逼。自从曝出重庆查出30多名民族成分造假的考生后,舆论就没有停止过要求重庆公开名单的要求。这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要求,公众有权利知道是哪些人在违反法律和践踏公平,到底是哪些人在疯狂地分享着加分政策的盛宴;另一方面是监督的需要,只有公布了违规考生名单,公众才能对招生部门进行监督,看那些违规者有没有依法受到严惩,践踏公平者有没有付出应付的昂贵代价。人们对教育公平的信仰本就很脆弱,公众也需要这样的“严惩信息”来确立他们对规则的信仰和公平的信赖。正因为此,甚至连一向谨慎的新华社都步步紧逼,紧盯违规名单不放,炮轰重庆“继续沉默就是不作为”。
再就是自证清白的需要。这样一份违规名单,重庆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捂着,是不是里面有太多见不得人的秘密和丑陋,是不是该部门自己身上很不干净?害怕公布名单会把自己卷入舆论旋涡——鉴于重庆的一再硬挺,已有不少人怀疑,该部门官员是不是利用这种特权给自家子女加分了,所以怕见阳光。如果自己清白坦荡、利益无涉的话,为什么不公布呢?越是捂着名单,公众的好奇心就越强,舆论的疑心就会越重,迫其公开的压力就会越大。所以迟公布不如早公布,被动公布不如主动公布。
还有,当下网络监督方兴未艾,搜索技术炉火纯青,网众的监督热情正在兴头,你重庆有关部门捂着名单不公开,神通广大的网络自然会一点一点地把你不愿公开的东西曝出来——能搜出周至尊的香烟,搜到林嘉祥的身份,搜到周老虎的破绽,搜到官员的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搜出一份违规名单要费太长时间、太多麻烦吗?其实网众和纸媒的配合已经查到了好几个违规者的名单,这样搜下去不久就会有结果。名单其实已不是多大的秘密,重庆有关部门仍然这样硬挺,有什么意义,有多少价值呢?只有徒增舆论反感和网众亢奋,显出自身的不干净,丢掉自己的公信力。而且律师也一直在紧逼,不公开将起诉招办;专家在炮轰,拒绝公布名单是新的丑闻。
舆论压力这么大,曝光又是大势所趋,一万个理由逼着他们公布,重庆为何仍顶着这么巨大的压力拒绝公开呢?我想,他们一定有很大的难言之隐,难言之隐,不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保护年轻人免受舆论过度滋扰,不是为了孩子们的隐私和前途,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官场的集体利益。也许,他们拒不公布违规考生的名单是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每一个名单背后都可能有一个权力通吃的丑闻,也是为了防止曝出更多的滥权丑闻。他们很清楚,违规的可能绝不止这31名考生,曝光的扩大化和失控可能会把更多的丑闻搅出来。曝光出来受到严惩的家长和孩子是绝不甘心自认倒霉的,失去了官职,没有了前途,强烈的不公感和绝望感会驱使他们曝出更多丑闻。如果任由这种“揭露”蔓延和失控,也许会搅出官场更多的丑恶,揪出31名违规考生外生出更多的违规考生来,这是重庆有关部门所不愿看到的,也是竭力想避免的。
也许重庆有关部门所以一直没有依法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也是怕因此激怒何家将其逼到官场的对立面。公不公布名单,要考虑到已不是法律和规则,而是官场大局和既得利益。这,可能才是死挺的根本原因。
重庆考生造假,岂能以一句“保护未成年人”蒙混过关【原创】
据“新华社重庆7月7日电(记者茆琛)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这就是说,要想重庆市招生办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的名单已不再可能,因为他们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可是重庆市招生办接下去又说“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这句话的意思明显是说那31人并非全部都是未成年人,里面也有成年人。显然重庆市招生办也知道,照一般而言,能够考大学的几乎大多数都应该已经能够扣上成年人这个界限,但是他们知道,世人不会否认其中会有未成年人这个事实,所以,他们可以说“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至于里面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比例多少只有他们心里明白,咱们也只能姑妄听之,因为我们谁也无法去验证这一说法。
但是,我们不明白的是,既然重庆市招生办不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的名单是为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而且也已经知道其中有的是成年人,那么这成年人应该不在需要保护之列吧,虽说大家不知道这一小部分是多少,但无论是多少总应该予以公布了吧,可是为什么对这一小部分也没有要想公布的意思,莫非也要一起保护了?!说是未成年人要依法保护,结果成年人不依法也要保护,这不等于重庆市招生办对那31人无论成年不成年的,统统都要保护,干脆直说不就完了?!
其实事实很清楚,重庆市招生办真正想要保护的未必是那些未成年人,而是隐藏在整个事件背后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事情明摆着,在何川洋被北京大学拒绝录取之后,重庆市招生办马上又把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中的一个叫田中的送进了北京大学(说重庆市招生办应该不冤枉吧,因为所有考生的资料都必须经重庆市招生办鉴定同意),这说明了什么?!重庆市招生办总不会说不清楚这件事情吧?!也不可能说不知道田中也是31名单里面的吧?!所以,这说明重庆市招生办至少是民族成分造假一事的参与合作者,甚至就是决策者!因为当第一个民族成分造假者被披露以后,他们仍不甘心、不死心,还要接着往大学里送那些民族成分造假的考生。现在大家要他们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的名单,他们却不愿意,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为了将那些民族成分造假考生继续送往各名牌大学。
何川洋的父母为什么甘于接受处罚,却强烈要求公布其余30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的名单,显然他们看清了这里面的猫腻。如果说这31名考生更改民族成分是个人行为,与重庆市招生办没有关系,何家就没有提出这个要求的必要。因为,尽管社会上的人不清楚这31人的具体名单,但是重庆市招生办不可能不清楚,只要重庆市招生办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余下的30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谁都不可能有进入大学的机会。但事实是这样吗?!事实是,重庆市招生办非但不阻止这些学生进入大学,而是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进入大学!
那么,现在居然以“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为理由,拒绝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这里面还有多少可信度?!焉知重庆市招生办不会再弄出个田中第二、田中第三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说得很明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既然惩罚也可以,就说明保护未成年人只是有必要,但绝对不是必须——该保护的保护,不该保护的就不保护,能保护的保护,不能保护的就不保护,当保护与否将涉及到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的时候,放弃保护就是必须的选择!
重庆市招生办不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怎么让社会了解事情的真相,老百姓又怎么履行监督之责任?!老百姓无法履行监督责任,又怎么证明重庆市招生办不再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一个已经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部门,迟迟不愿遵照广大人民的意愿公开不光彩的秘密以撇清自己,其良苦用心是什么,大概不必世人太费猜想了吧。
2009年7月8日 仁文主意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