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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房企基本的金融权利

(2012-06-15 15:38:11)
标签:

房产

分类: 封面故事
尽管“红五月”的消息足够振奋行业士气,但面对未来,无论行业领军者还是中小房企仍然难以拂去心头的阴霾。
    包头最大房企鼎太置业老板魏刚因欠下巨额高利贷债务而自杀的消息,反映了部分中小房企的生存状态仍然堪忧。而近日,万科集团总裁郁亮在某论坛上说:“作为发展商,尤其是做普通住宅项目的发展商,我们已经5年跟资本市场没有机会了。”郁亮还提出,金融改革以来,连企业私募债即俗称的“垃圾债”都将地产企业排除在外,地产商连“垃圾”都不让捡,资金困局实属必然。
    纵观目前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除了对需求端的抑制如限购、限贷之外,就是对供应端进行的抑制,其主要措施就是对开发企业限贷,从资金供应面对房企“截流”,其思路是通过压迫房企资金面,逼迫房企加快出货速度,以降价卖房来回笼资金。不能不说这种方法在一定情况下能够起到作用,从去年年底开始的这一轮房地产降价潮就可以得到印证。然而,通过挤压房企的资金链来逼企业就范,毕竟是一种非市场的手段,是通过限制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包括金融权利来实现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副作用。
    一方面,房企的融资渠道被全线抑制,会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房地产企业是房地产市场供应的主体,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对房企断血,意味着房企生产能力的下降,无论是拿地的能力还是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动力都会受到抑制,这也将会减少未来一两年房地产市场上可售房产供应,从而造成供求失衡,埋下房价暴涨的种子。也许正因为如此,今年以来,中央开始将房地产市场供应列为政策重点,提出“促进普通商品房的供应”。而我们知道,要促进普通商品房供应,就不能把普通商品房供应的市场主体——开发商排斥在外,他们理应拥有平等的融资权利。
    另一方面,房企无法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必然会转而寻求非正规的途径,到充满不规范和高风险的民间金融市场上去借高利贷。在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时候,高额的融资成本就可能会彻底将企业压垮,而因此造成的连锁问题,包括就业问题、烂尾楼问题、因债务链条断裂而产生的金融问题等,都需要地方政府去“做主”甚至买单。
    在今年两会上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调控提出的目标,除了“房价合理回归”之外,还有“保持房地产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也就是说,调控是为了行业更好地发展,通过限制企业的正常融资权利而达到短期的降温效果,自无不可,但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角度来说,若转为通过利率等市场化的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的调节,将金融交易的权利还给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如商业银行和企业在自主的风险和收益评估基础上进行融资交易和更灵活的金融创新,或许才是保持房地产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之道。正规融资渠道的拓宽,也是对高风险的民间高利贷市场的一种替代,是降低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崩盘的可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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