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旧改细则”抬升门槛
(2012-02-14 14: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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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报记者 李宗苗 深圳报道
2月7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身为某投资商旧区改造专员,小廖去年为争取业主支持,磨破了嘴皮跑断了腿,春节前帮公司签回了60多份成绩斐然的“同意书”,但随着《细则》的正式出台与实施,所有的努力与投入似乎全白费了。
“游戏规则变了”
游戏规则的确变了。用世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劲松的话来说,“深圳又往规范与透明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好事!”
“双九”原则难住开发商
被视为《细则》亮点的“双九”原则(即旧住宅区须经占建筑总面积90%以上且90%以上业主同意,方能进行改造),成为此间业界议论的焦点。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双九”将大大增加开发商“旧改”的成本,拖累“旧改”进程。“深圳是全国流动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那些旧住宅区的业主每年估计有20%长期不在小区居住,90%的要求很难做到,将人为地拖累城市更新进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难不在说服和谈判,难在找人。”
“找人”难,难在哪?该人士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天津万科城市花园某栋老房子,16年来,万科物业一拨又一拨工作人员、老业主都没人记得有谁曾进出过这套房子。惟一的线索是一份上世纪90年代的老式购房合同。万科工作人员一次次上网搜索、跑社区、找民警、翻档案,终于将1995年手写购房合同上的钢笔字迹与户籍信息联系上,但是,此人户籍已被注销……
但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与《细则》出台前深圳城市更新市场乱象相比,“双九原则”利远远大于弊。“至少政府可以一碗水端平,竞争有利于向良性发展。”在江波看来,旧住宅区的改造进度可能会因此放慢一些,但也是值得的,“因为《细则》的重点我理解是加速城市的产业升级与功能转型”。江波分析认为,《细则》延续了深圳市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模式并举的方式,“大力推进”城中村、旧工业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区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仅仅是其中一小块,力度相比也会最小”。“对于深圳而言,城市产业升级与功能优化转型才是重中之重。政府‘放权’、‘松绑’之后,城市更新项目从开始的立项到更新单元的批复,时间‘一短一长’,‘短’的是政府批复这一块的时间,‘长’的是和业主谈判、拆迁补偿协议谈判以及意愿征集的时间。”
“拆迁面积15%无偿交政府”
另一引起业界关切的问题是,拆迁用地面积的15%须无偿交给政府。《细则》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城市更新单元内可供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的独立用地应当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