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3通报 国土部“给力”土地问责
■中国房地产报 兰亚红
一周的时间内,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接连发布3次通报,正式对土地违法违规责任人进行问责。虽然比去年定的“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时间表晚了将近10个月,但短时内频繁的问责,显示了国土部整治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决心。
“我刚跟随国土部的考察组从吉林回来,参加座谈的国土部门的负责人都在谈论这个话题。”北京某高校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地方土地系统对于问责都有一些抱怨。
与此同时,针对社会上对于国土部此次问责力度较轻的质疑,国土部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时表示,问责中的一大部分案例并不是责任人个人的主观违规违法,一些列为省级重点的项目,在土地待批的过程中等不及而未批先用,是违规,够不上违法。这是本次问责力度较轻的原因。
问责名单引公众质疑
7月7日,7月11日,7月12日,国土部接连进行了3次通报。一周之内累计通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超过700名。国土部随即表示拉开第二次问责序幕,并将于今年年底约谈违法较重地区的负责人。
其中,7日,国土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
但是面对通报的问责名单,社会上质疑声一片:问责集中在三四线城市,不见一线城市身影;大部分为记过、记大过、警告等处分,未见撤职处分。
与质疑声相伴,11日,国土部又通报了今年一季度6起挂牌督办案件处理结果,近40人被查处;12日,国土部紧接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8起、挂牌督办5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后,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回应了上述质疑。其表示,一线城市的土地违规违法现象并未达到“15%”的问责门槛。按照2008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土部联合发布的“15号令”,当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15%以上,将给予问责。
李建勤表示,当全省土地违法违规比例达到15%时,才会对省级政府责任人进行追责。但“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的,因为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土地管理秩序总体向好”。
地方同时现抱怨声音
与社会质疑声相伴的是,地方政府及基层国土责任人对于问责的抱怨。
“不太好说,你容我思考一下!”当记者致电名单中受“行政记过”处分的一位责任人时,其连用多个“不太好说”来回应。
“修公路的事,不是项目的事。这个处罚肯定是对的,这个修公路任务的下达也是对的,相当于一二三四条军规。”据其介绍,其接受处分的原因是,辖区内修建的一条公路在土地待批的过程中先行展开了施工。“不是主观故意犯错,如果就是违规供地上的项目,那我就可以说‘吸取教训’。这次被问责不好说,就是承担这个责任。我只能说以后要注意操作程序的规范,尽量避免违规供地。”
近日与国土部一起去吉林调研集体土地问题的上述教授也同样表示,基层土地系统针对国土部此次问责颇有微词。被问责的基层国土部门普遍表示,面临违法行为制止难、案件调查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监察这块中央管,土地这块地方管。有的项目书记让你干、市长让你干,你敢不干吗?”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虽然社会各界对国土部此次问责力度不是很满意,但对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警示作用肯定比过去没有实际问责效果好。“这只是土地问责一个开始,不是说画句号了。和过去相比,采取了一些实际的举措,还是应该肯定的。”陈国强认为。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