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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葆森:农民工纳入保障房体系是大原则

(2011-03-17 10:52:26)
标签:

房产

分类: 政策时局
胡葆森:农民工纳入保障房体系是大原则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杨凡 北京报道
  
  
  在城镇化的驱动下,未来仍将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但其保障体系却并不健全。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建业地产董事会主席胡葆森在京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是原则问题。
  中国房地产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是你在今年两会期间的五个建议之一,为什么要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时候,就提出了这条建议?
  胡葆森:我所说的农民工,实际上指进城务工人员,它所涵盖的职业种类有很多,在城市人口中占有很大比例。以郑州为例,郑州市户籍人口有300多万,但在郑州工作、没有户籍且定居下来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已经超过100万,比例超出20%多。这些人中大部分如果不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就不能实现住有所居。
  各个城市面临的问题都不一样,有些城市进城务工人员比例很高,有些则不是。沿海城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河南,进城务工人员比例还是很高的,这个问题普遍存在、有些矛盾非常突出。
  我觉得这里有两个概念的问题,首先要看保障房对象是否应该包括农民工,如果应该包括,那就是怎么解决的问题。该不该进入是一个原则问题,先分清是非,再说怎么解决。
  中国房地产报:如果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主要困难是什么?
  胡葆森:地方政府的财力问题,地方政府的财力不够,可以考虑通过若干年分期解决。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花了很多冤枉钱,譬如许多不必要的形象工程。这些资金加以有效利用,很多该解决的问题就能及时解决。我们的建议还是呼吁政府再重视一点,解决的力度再大一点,速度再快一点。
  中国房地产报:你认为针对农民工的住房应保标准应如何设定?
  胡葆森:我的建议是,先明确把进城务工人员列为保障对象,再来说应该保哪些人。譬如设定时间门槛,将在城市具有一定居住年限、稳定就业、有一定经济能力、但暂无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的农民工人群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中,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分配方面,享有与城市户籍居民相同的住房保障待遇。
  这一点上,地方政府应该有决定权。根据政府自身的财力情况来制定可执行的标准,分期分批解决这个问题。
  中国房地产报:进城务工人员被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后,还有哪些后续问题需要解决?
  胡葆森:按照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在老家实际上都拥有自己定额的宅基地,如果把他们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后,在老家闲置的宅基地是否应该放弃?这部分闲置的土地应该怎样流转和利用起来?
  这些事情都是有内在联系的,但我们还没有相应的联系性的政策。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其在农村的土地又被闲置,不能得到有效利用,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这需要政府部门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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