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主发债萌动
(2011-03-09 14:35:30)
标签:
房产 |
分类: 金融实务 |
地方自主发债萌动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李鹏 深圳报道
一条关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开始可行性研究的消息,立即引得金融界、债券业和地方政府等相关各方心波荡漾。
2月27日,新华社援引全国人大的消息称,将“继续完善”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并“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可行性。
此前,中央政府已经两次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期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1998~2003年间,中央政府采取国债筹资并且转贷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4万亿”投资计划开启此轮积极财政政策周期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代理发债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其间,如何建立地方政府公债制度的讨论也渐趋深入,地方自主发债被视为该制度的核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上述官方消息说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已经从学界理论探讨进入政策动议阶段。“这也是对地方政府债务紧迫形势和发展趋势的积极回应。”
二次摸底审计
“2011年,财政政策即使基调发生转向,也将被动扩张。”汇丰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屈宏斌认为,除了“4万亿”推出以来大量上马的项目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资,已经是既定日程,地方政府自主或配套中央投资的支出未见消减迹象。
2009~2010年,财政部连续两年分别代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共计4000亿元。而2010年,由市政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在内的城投公司发行的城投债共116期,合计融资规模为1530亿元,占全部企业债规模的42%。
基本政策之下,与地方政府发债有关的具体政策也在转向宽松。2010年6月国务院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国家发改委一度暂停审核发行城投债。但到2010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即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陈岚告诉本报记者,国家发改委明确态度后,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发债标准也正式确定下来,城投债的发行节奏明显加快。加上2010年四季度以来开始出现的不少市政项目建设债,债券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地方政府发债的宽松度和自主权都在增强。他们估算,地方政府将改变以往发债方面从项目决定到融资规模的普遍消极状态。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开始可行性研究的消息披露不久,即传出多省区市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启动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摸底审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表示,这是审计部门继去年年中审计地方融资平台之后,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第二次审计,旨在寻找风险隐患,为制定地方债务融资机制提供参照。
渐进赋予自主权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到2010年6月末,全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为7.66万亿元。由此,公众对“地方政府负债”的认知可谓“沉重”。
有部分研究者甚至认为,中国的地方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决定中国金融稳定和金融发展的重大因素。比如屈宏斌就认为,“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债搞起了金融创新,准确说是金融平台的创新。这个创新平台上的活动超出并脱离了银行监管的范围,产生了很高的杠杆率,危及金融稳定。”央行在其《2010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表示,截至到2010年6月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约7.66万亿元,其中23%存在风险,造成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
央行提出的疏导之策是,发行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地方政府负债需求,研究论证市政债券管理办法。央行明确表示,因目前是财政部代理省级政府发债并统一代办偿还,债券还不能反映地方政府信用和风险的差异,这些地方债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
赵全厚告诉本报记者,基于此种忧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地方发行债券的改革路径,比如地方自主发债。“据我所知,可能最先在发行环境上拓展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比如债券发行管理机构、承销商、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规模、利率等发行条件还将由中央政府统筹。
陈岚作为债券界人士亦赞成此谨慎路径,“因为地方融资平台积累的问题,市场对地方债信心不稳,目前需要从债务规模适度、举债行为透明、监督更加有力等基本条件入手,逐步赋予地方政府的债务自主发行权。”
■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李鹏 深圳报道
一条关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开始可行性研究的消息,立即引得金融界、债券业和地方政府等相关各方心波荡漾。
2月27日,新华社援引全国人大的消息称,将“继续完善”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并“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可行性。
此前,中央政府已经两次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期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1998~2003年间,中央政府采取国债筹资并且转贷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4万亿”投资计划开启此轮积极财政政策周期以来,中央政府采取代理发债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其间,如何建立地方政府公债制度的讨论也渐趋深入,地方自主发债被视为该制度的核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上述官方消息说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已经从学界理论探讨进入政策动议阶段。“这也是对地方政府债务紧迫形势和发展趋势的积极回应。”
二次摸底审计
“2011年,财政政策即使基调发生转向,也将被动扩张。”汇丰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屈宏斌认为,除了“4万亿”推出以来大量上马的项目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资,已经是既定日程,地方政府自主或配套中央投资的支出未见消减迹象。
2009~2010年,财政部连续两年分别代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共计4000亿元。而2010年,由市政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在内的城投公司发行的城投债共116期,合计融资规模为1530亿元,占全部企业债规模的42%。
基本政策之下,与地方政府发债有关的具体政策也在转向宽松。2010年6月国务院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国家发改委一度暂停审核发行城投债。但到2010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即明确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陈岚告诉本报记者,国家发改委明确态度后,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发债标准也正式确定下来,城投债的发行节奏明显加快。加上2010年四季度以来开始出现的不少市政项目建设债,债券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地方政府发债的宽松度和自主权都在增强。他们估算,地方政府将改变以往发债方面从项目决定到融资规模的普遍消极状态。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开始可行性研究的消息披露不久,即传出多省区市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启动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摸底审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表示,这是审计部门继去年年中审计地方融资平台之后,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第二次审计,旨在寻找风险隐患,为制定地方债务融资机制提供参照。
渐进赋予自主权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到2010年6月末,全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为7.66万亿元。由此,公众对“地方政府负债”的认知可谓“沉重”。
有部分研究者甚至认为,中国的地方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决定中国金融稳定和金融发展的重大因素。比如屈宏斌就认为,“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债搞起了金融创新,准确说是金融平台的创新。这个创新平台上的活动超出并脱离了银行监管的范围,产生了很高的杠杆率,危及金融稳定。”央行在其《2010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表示,截至到2010年6月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约7.66万亿元,其中23%存在风险,造成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
央行提出的疏导之策是,发行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地方政府负债需求,研究论证市政债券管理办法。央行明确表示,因目前是财政部代理省级政府发债并统一代办偿还,债券还不能反映地方政府信用和风险的差异,这些地方债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
赵全厚告诉本报记者,基于此种忧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地方发行债券的改革路径,比如地方自主发债。“据我所知,可能最先在发行环境上拓展地方政府的自主权,比如债券发行管理机构、承销商、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规模、利率等发行条件还将由中央政府统筹。
陈岚作为债券界人士亦赞成此谨慎路径,“因为地方融资平台积累的问题,市场对地方债信心不稳,目前需要从债务规模适度、举债行为透明、监督更加有力等基本条件入手,逐步赋予地方政府的债务自主发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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